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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记者冯涛常雷)12月29日,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国家组织的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正式启动。根据集中采购的安排,将于2020年1月17日开标,所选药品将于明年4月与第二批集中药品一起采购。
在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选择了33个品种,涵盖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和罕见病,涉及100多家制药企业。根据各联盟地区提交的数据,采购基数为124亿件(袋/件)。
降低药品价格是集中采购的主要目的。其中,原价为144.92元/药,最高有效申报价为101.67元/药。
资深医药营销专家桂标指出,在医疗保险基金继续承压的现实情况下,降价仍是第二轮全国集中收购的主题。降价带来了医药企业的全面洗牌,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要警惕虚假的低价药品。在招聘过程中,可以发现一些药品的价格处于异常水平。例如,最终住院的铂制剂的价格低于原料药的价格。虽然企业可以通过生产利润较高的品种来弥补一些品种造成的损失,但如果不降价和参与集中开采,只生产单一品种的小型制药公司将面临淘汰。
此外,第二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坚持“4+7”试点和扩大的基本原则、主要政策和组织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规范化,不再选择部分城市进行试点,而是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一次性采购。上海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与第一轮集中采购相比,这次直接覆盖了中国31个省份。这意味着一旦这33个品种在这次谈判中失败,相关制造商很可能会退出市场。
据《今日北京商报》记者介绍,在33个集中采购品种中,有许多是"大户"。其中,阿比特龙、阿德福韦酯、阿卡波糖、阿莫西林、阿奇霉素、奥美沙坦酯、比索洛尔等是临床上常见的品种。阿莫西林是最常用的广谱口服青霉素。阿莫西林口服制剂作为年终端销售额30亿元的大品种,据不完全统计,已经通过了科伦药业(002422,港股01093)、康恩贝(600572,港股03933)等至少6家企业的一致性评价。
但是,这一轮集中采购在采购量上仍然给企业提供了“优惠待遇”:在国内实际选择了一家企业,这是第一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全国实际有2家入选企业,占第一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全国实际有3家入选企业,占第一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中国实际入选企业数量为4家以上,为第一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80%。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规定,采购协议应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署一次。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的采购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各地所选药品的约定采购金额。也就是说,对于制药公司来说,购买量只会多会少,而“微利”将被换成“多销”。
就采购周期而言,该国实际选定的企业是一个品种,目前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该国实际选定的企业有2至3个品种,目前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两年;在中国有4个或4个以上的选定企业,目前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3年。
标题: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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