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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对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在小组讨论期间,与会者的建议集中在三条主线上:全面推广登记制度、增加非法证券成本和改革投资者保护。与会者表示,经过四次试点,证券法的修改是在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颁布时机已经成熟。建议尽快审批颁布实施,优化资本市场体系供给,开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新篇章。
全面实施登记制度是当务之急
倾听、交流、碰撞和思考,六个小组的讨论受到市场的关注,登记制度的法制化是证券法修订的重中之重。
“登记制度的法制化关系到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亿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全面实施资本市场改革,建立一个规范、透明、有活力和弹性的资本市场,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23日下午,《中国证券报》记者来到第二组进行审议,NPC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刘新华就《证券法》修订发表评论。
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刘新华是研究资本市场制度改革的专家。他说:“征求意见稿中注册制度的表述对资本市场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符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阶段、实际运行、市场预期和未来发展方向。”为了更好地实施注册制度,刘新华建议关注四大关系:第一,关注和处理交易所之间的关系,以及在沪深交易所实施注册制度时,如何防止交易所吸引更多的上市资源。在审计过程中,降低或者变相降低审计标准;二是处理好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职责关系;第三是在上市和退市之间建立动态关系。在优化注册系统前端入口的前提下,如何建立有效的清算机制,需要在注册系统的后续实施中进行突破性的、高效的、多元化的退市制度安排;第四,充分处理好分权和防止权力滥用的关系。
将非法成本增加到“共识”
“近年来,证券犯罪涉及的手段更加隐蔽多样,涉案金额也在不断增加。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危及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中国证券报》记者23日来到第三次小组审议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继兴就市场关注的证券违法成本上升问题发表了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毅建议,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刑罚下限,而不是简单地设定刑罚上限,以大幅增加违法成本,达到严惩冲击的目的。
把握投资者保护的主线
“建议修改草案第六章增加证券市场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即如果被侵权人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多种违法行为,没有合适的主体或者合适的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应当提起公益诉讼,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纳顺孟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高峰表示,登记制度改革放松了对证券发行的审计,这意味着必须加强后端监管,以确保证券发行活动的完整性和公平性。从国外经验来看,建立专门的民事诉讼制度,特别是集体诉讼制度,是放松资本市场前端控制、加强后端监管的重要制度,可以有效缓解市场矛盾,弥补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并通过巨额赔偿冲击违规者。
标题:直击证券法修订草案四审 筑牢法治根基亮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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