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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卢树春在2019年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表示,他充分肯定技术创新在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积极作用,不能因为新技术可能带来风险而否定新技术。

陆书春:构建多层次 金融科技 治理体系

卢树春强调,要客观认识技术带来的风险和问题。互联网的出现,尤其是金融技术的应用,使得金融风险的溢出更加明显。金融服务中嵌入了各种场景,各种第三方机构帮助金融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数据安全是金融技术发展中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内容。从数据采集、采集和使用到数据建模,大量的数据采集容易导致个人隐私和风险数据泄露,这将是下一步推进金融技术安全的重点。此外,她还提到,目前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之间的合作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责任界限模糊的问题。

陆书春:构建多层次 金融科技 治理体系

在监管方面,卢树春表示,在前端,要坚持金融技术的本质是金融,加强对新业务模式的评估和监管,明确金融和技术的定位,坚持无论是哪种技术和业务,都只是金融服务的创新手段。在后端,我们应该加强技术安全评估。“金融固有的脆弱性、风险的外部性和网络的强大利益相关者性质使得金融技术面临更多的问题和风险。在金融创新中,应鼓励采用自主技术、可控技术和稳定成熟的技术。建立金融技术安全标准,加强技术监测、测试和认证,开展试点示范,防止技术风险外溢。”她说。

陆书春:构建多层次 金融科技 治理体系

卢树春建议加强多层次金融技术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包括行业监管、行业自律、机构自治和社会监督在内的有效协调的多层次金融技术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管和行业自律对监管的有效补充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体系,提升科技监管水平。她透露,互联网金融协会正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积极履行加强客户软件行业自律管理的职责,牵头开展应用实名备案工作。

标题:陆书春:构建多层次 金融科技 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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