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83字,读完约3分钟

(记者孙耀星)《关于优化税收经营环境,服务全省税制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旨在为纳税人创造全国一流的税收“政策洼地”和“环境高地”。11月1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

国地税携手 发政策“红包”

《实施意见》的核心是28项措施,目标是准确营造惠民利民的税收政策环境、务实的税收治理环境、便民的税收服务环境和便民的税收法制环境。税收政策环境方面有八项措施。从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重点领域出发,以先进地区和试点地区为目标,从服务全省自主创新发展、"双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国有企业改革、企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优化重组、中小企业"小升级条例"、重点领域改革和市场主体发展八个方面实施税收优惠。税收治理环境有七项措施。根据简政放权和深化“放开管理、服务效率”改革的要求,建议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精简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对新纳税人实行“零门槛”税收,简化注销流程,减少涉税信息报送。在纳税服务环境方面,有七项措施,重点是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并提出大力推广网上纳税、就近纳税、方便纳税申报、支持企业信贷融资、为企业1万名税务人员提供服务等措施。税收法律环境中有六项措施,重点是规范税收执法权的运行,减少空自由裁量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并提出营造税收共治环境、规范税收行政处罚权、税务稽查权的运行等措施。在《实施意见》中,审批权限为资源税救灾等。原来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的“一级审批”全部下放给了市级(包括省级征管)和县级税务机关,实行了“一级审批”,率先实现了省级税务机关无审批、无许可、无备案。

国地税携手 发政策“红包”

《实施意见》突出了四个亮点: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在全面梳理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双创新”企业、小微企业等鼓励类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第二,努力引进现有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发42号文件,我们将积极推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优惠政策和六大产业、四大领域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全省创新驱动战略。第三,在资源型经济转型中,全面落实体现山西特色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标先进地区和试点地区,积极在我省自由贸易区实施国家重大税制改革试点和税收优惠政策。第四,主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和负担。调整权限在省人民政府的,省政府已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土地转让和鼓励类企业转让的契税由4%调整为3%;取消开发区内从事鼓励类行业占用耕地的企业的耕地占用税征收规定;历史上国有企业所欠的地方税费,在改制过程中,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转为国有资本。

国地税携手 发政策“红包”

编者:于涛

标题:国地税携手 发政策“红包”

地址:http://www.tjsdzgyxh.com/tyxw/1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