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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于8月2日报道了锦州银行的管理层变动。接下来,锦州银行将进一步增资扩股。近日,记者从监管机构了解到,6月中旬,为应对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央行牵头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副行长朱、、副行长曹禺、副行长为副行长。锦州银行的改革重组就是在这一机制的指导下,在辽宁省政府的支持下进行的。
对比金州银行和宝商银行的改革重组,我们会发现,根据两家银行的不同情况,相关部门采取的风险处置措施是完全不同的:宝商银行采取了及时果断的行政接管,金州银行引入了三个战略投资者接受股权。
市场上的一些声音认为,后者优于前者,对市场影响不大。然而,众所周知,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的方法不是“一招,吃遍天下”,而是“一个公司,一个政策”。宝商银行经历了严重的信用危机,甚至资不抵债,已经具备了接管的条件,必须“早接管,早放心”;金州银行是由安永的辞职和内部因素造成的流动性危机。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提供流动性支持,并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重组股权,更为合适。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记者表示,有关部门正在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大原则下,探索更多化解风险的途径。对于未来可能出现的高风险金融机构,不需要遵循宝商银行或金州银行的处置模式。特别是,由于大股东非法占用大量资金的严重性质,承包商的银行被接管,甚至客户的到期资金也不能正常提取,风险迫在眉睫,因此这是接管的最后手段。
正确的药物-锦州承包商必须以不同的方式应对不同的风险
对于宝商银行和锦州银行,相关部门采取的风险处置方式完全不同。及时果断接管宝商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于锦州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保监会的支持和指导下,引入了三家战略投资者接受内资股。市场上有一些讨论。
《上海证券报》获悉,这不是相关部门的“心血来潮”,也不是“拍脑袋的决定”,而是根据两家银行不同的风险性质“量身定做”的,因此不可能简单地比较两种模式的优劣。
“合格的医生应该根据自己的病情做出正确的诊断并开出正确的药物。有些疾病需要手术,而有些疾病可以通过静脉滴注来治疗。若只有一招,便是江湖郎中。”一位监管者以此类推。
让我们先看看承包商银行。此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宝商银行的大股东是明日集团,持有宝商银行89%的股份。由于宝商银行大量资金被大股东违规占用,逾期且长期难以归还,导致宝商银行严重的信用危机,引发依法接管的法定接管条件。
看看锦州银行。此前,媒体曾报道称,该行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如股权高度分散和内部人控制;存在股东未偿还相关贷款的问题;“对第三方审计的失望”导致年度报告的披露一再拖延,造成市场不信任;债务结构更加依赖银行间融资。然而,锦州银行面临的问题不是偿付能力风险,而是市场流动性分层和上述因素造成的流动性风险。
“可以说,锦州银行的风险性质与宝商银行完全不同,风险级别不是一个数量级。”接近监管者的总结。
从效果来看,两种不同的风险处置模式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自收购以来,宝商银行一直运行正常,秩序良好,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然而,据记者观察,接管承包商银行打破了刚性支付,严重规范了市场,客观上造成了银行间市场的信用分层。这实际上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这表明不同机构的风险溢价是不同的。
“过去,银行间市场没有有效的信贷分层,这是不正常的,也是盲目的许可证信念。现在打破刚性赎回,市场自然有流动性分层,这是金融市场走向健康的必由之路,也是金融优化和资源配置的应有之义。”一些资深专家指出。
工行(601398)考察锦州银行后,在前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派行长、党委书记到锦州银行。(详见锦州银行新的高级管理团队。下一步是开始增资扩股。)引入新的高级管理团队将有助于本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尽快恢复正常的独立运营。
协调合作——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应对中小机构流动性风险
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接管宝商银行后,市场出现了信贷分层,部分依赖银行间融资的中小金融机构出现了流动性困难。《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到,针对这种情况,6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牵头建立了流动性风险处置机制。
6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召开六大银行和部分行业领先券商会议,鼓励大银行扩大对大券商的融资,支持大券商扩大对中小非银行机构的融资,维护同业业务稳定,平抑市场情绪,会议在该机制的领导下进行。
据了解,在这一工作机制下,锦州银行应对风险的各项措施已经反复研究讨论。当时,锦州银行主要面临流动性问题。金融管理部指示地方政府在市场上寻找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大股东,并引入工银投资、信达投资和长城资产作为战略投资者,收购锦州银行内资股进行股权重组。一方面,此举可以尽快增加锦州银行的信贷,解决其流动性困境,防止事件进一步蔓延到银行间市场;另一方面,完善锦州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在未来时机成熟时增资扩股。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锦州银行风险处置流程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定价原则、定价方法、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等,都经过了反复审查,遵循了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
根据HKEx的公告,金州银行境内股东已将部分股份转让给上述三家战略投资者。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市场化和法治主要体现在两个环节。一方面,当协议被收购时,它采用簿记和备案的形式,并向所有大约110名国内股东开放出售股份的机会,最终收到大约30份有效副本。收文后,24名股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占锦州银行全部普通股的21%;另一方面,定价方法采用可比公司价值法,三次竞价的受让价格的市盈率不得超过0.5倍。
在后续稿件中,《上海证券报》记者将详细披露战略投资者如何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原则收购锦州银行内资股。
丰富工具箱——探索多样化的风险管理绝不是一种方法
早在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建立了中央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体系。目前,已对4300多家金融机构进行了6次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定期向省政府通报高风险机构的风险情况,并要求省政府落实风险处置责任。可以说,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一直是财务管理部门长期探索的课题。
记者从监管机构了解到,金融管理部门正在探索更多化解风险的途径,处置锦州银行是一种模式,但对于未来可能出现高风险的金融机构,没有必要走宝商银行或锦州银行的处置路径。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曾指出,接管措施的条件非常严格。接管一家商业银行是非常严肃和谨慎的行为。只有当商业银行出现在《商业银行法》第64条,“当商业银行经历或可能经历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的信用危机”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8条“可能发生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信用危机”时,如果商业银行不接管,将严重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因此,没有必要将行政接管作为最后手段。
至于未来应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方向,事实上,中国人民银行上周五在2019年下半年召开了一次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指出,要坚持多并购、少破产的方式应对高风险金融机构。
为什么会有更多的兼并和更少的破产,相关人士的财务管理部门告诉记者,相对较高的破产成本意味着金融服务的中断和信贷紧缩有更大的影响,公众;合并和重组可以确保业务不混乱,对公众影响很小。而且,由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并购重组不再是简单的“郎朗匹配”,这并不意味着大机构兼并小机构,也不是两个公司合并成一个公司的简单行为。并购重组过程必须遵循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并合理定价。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7月30日召开的会议上提出,要推进金融供给方面的结构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和民营企业的中长期融资,把握风险处置的节奏和力度,强化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责任。上述监管者认为,在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的过程中,应强化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必要时,要充分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最后贷款人的作用,牢牢把握不存在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标题:细数锦州银行与包商银行事件之别 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谋求多元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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