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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有媒体报道,著名的卓越产品即将上市,计划筹资约10亿美元。上市的时间和地点尚未确定。对于这个消息,明川品没有隐瞒,而是大方地承认了。
然而,就在它准备上市的时候,著名的和优秀的产品与加盟商发生了冲突。
4月2日,明创品向一家加盟商发出通知函,指出其同时经营明创品和NME门店,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并要求其限期停止违约行为,否则将受到停止分红的处罚。双方的矛盾被公之于众。
一位知情的特许经营者向《国家商报》记者透露,除了名优产品之外,这份合同背后还有雇主的意愿。
最近,双方的矛盾升级了。根据记者获得的《仲裁申请受理通知书》,广州仲裁委员会已于6月25日受理了一起特许经营者与名优产品之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
突然的竞业禁止条款
它始于去年12月。
2018年12月,明创品突然要求加盟商重新签署之前的合同,理由是公司准备上市。然而,重新签署的合同与原始合同的版本不同,并且增加了非竞争协议。据特许经营商称,在重新签署合同之前,明创品没有通知他们合同条款将会改变。基于与名优产品长期合作所建立的信任,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审查合同。
“毕竟,我们合作了这么多年,我们熟悉负责与我们对接的工作人员。我们签了字。”当方先生收到通知信时,他很困惑。“直到明创创建了一封通知信,我们才发现合同中有‘禁止竞争’条款。”
在通知信中,明创品提到,根据协议第11.1条,乙方应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但经调查发现,方先生在经营明创品的同时,还经营了n家门店,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他被要求在七天内纠正违规行为,否则他将停止向方先生支付股息,直到违规行为得到纠正。
作为合作多年的合作伙伴,加盟商感到被创造优秀产品的做法所欺骗。"这个方面在合同的前一版本中没有涉及到."说起这件事,另一位加盟商张先生也很生气。
更令他们不满的是,在去年12月重新签署的合约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专营公司不能经营某一个品牌,而只是提到“任何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至于什么是“相同或相似”以及如何定义“相同或相似”,合同中没有明确的书面解释。在他们看来,如何解释“相同或相似”完全是由著名和优秀的产品决定的。
“明创优产品单方面提出NME和明创优产品是竞争产品,但NME的40%或50%是服装,而这一著名的服装产品根本没有做过。我不承认NME和铭传有产品是“相同或相似的”一些加盟商这样告诉记者。
然而,对于加盟商的上述指责,明创创品在接受《全国商报》采访时表示:“这不太可能,为什么合同会发生变化,而合同的变化与以前的合同有什么区别?我们一定会在签约时说清楚。竞业禁止协议也是为了保护商业数据和商业秘密。”
关于“小我”与“小我”的业务是否存在正面冲突,小我公司公关总监邓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指出,“小我”与“小我”的区别在于:一是业务范围不同——小我关注的是家居,名品更多的是小商品零售的概念;二是产品定价不同,平均单价比名牌产品高;第三,商店的位置不同。nǒ me商店主要位于购物中心,而名优产品大多位于商业街,它们有自己的辐射范围。
北京支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禁止企业做出“两个选择”有两个条件: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或者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在市场上不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不能强迫特许经营者或合作伙伴从中选择一个。
知名产品表示:“零售业签署竞业禁止条款是正常的,这被视为行业惯例。”
停止支付股息的特许经营商
然而,一些加盟商在加入NME时试图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麻烦。事实上,一些著名的加盟商已经在商场工作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并且精通各种商业惯例。
“当我和一个名牌产品签合同时,我用自己的名字,但当我和别人签合同时,我用别人的名字。”一些加盟商告诉《国家商报》记者,他们不愿意退出NME的原因是他们前期在装修和租金上投入太多。“名优产品商店的面积约为100多平方米,而服装和其他类别的商店至少需要200平方米。
虽然这种回避工作在初期就已经做了,但特许人说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而著名的创优品只是因为“怀疑”而停止分红。据记者采访的几家加盟商称,不止一家加盟商因为“怀疑”而停止了对名牌产品的分红。一些特许经营者说他们不从事零售业务。
“停止支付股息,不要告诉我们。我们主动问了。没有工作人员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刚刚打电话联系了公司的法律事务部。”韩女士说她没有像方先生那样收到通知信。
据韩女士说,目前她只经营一家著名的精品店,每月要承担8万到9万元的费用,包括房租、水电和员工工资。商场的租约即将到期,由于分红停止,商场已无法续租。
另一位加盟商宋女士遇到了更糟糕的情况:“我现在手里有五家店铺,他们停止像这样分红,然后我就什么都没说了。”
对于上述部分加盟商,明创创品否认:“沟通渠道畅通。如果有问题,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协商解决。”
分手,这是双方都不愿看到的结局:对于名优产品,上市指日可待。对加盟商来说,自从开发名优产品以来,由于大环境的影响,他们的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但如果他们的店铺经营状况良好,他们仍然是一个盈利能力很强的项目。此外,有必要在新项目中重新投资资本和能源。
“除非名牌产品太紧俏,否则谁也跟不上钱。”据方先生介绍,目前他与名优产品的纠纷已经解决,分红已经恢复正常。
然而,这一事件后,双方多年合作建立的信任基石已经动摇,一些特许经营者已经开始放弃他们的意图。“合同每三年签一次。期满后,在这种合作方式下,我们不再考虑合作。有这么多的业务,我不一定要成为一个著名的产品。”韩女士说。
就目前情况而言,名优产品应该贯彻到底。据一位知情的加盟商说,在这份合同的背后,除了创造优秀产品的初衷之外,还有管理层的意愿。
去年10月,明创创品宣布与腾讯和高淳资本签署了总额10亿元人民币的战略投资协议,这是明创创品自2013年成立以来的首次对外融资。据特许经营商称,在签署战略协议后,腾讯和高淳资本各占据一个董事会席位。
标题:加盟商被迫二选一名创优品:竞业禁止是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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