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87字,读完约1分钟
(记者李涛)根据有关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就业援助。昨天,记者了解到,从现在起,省就业服务局开始为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现场求职登记。
就业困难人员登记条件: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定的太原市40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男性、就业困难失业人员;有从事公益事业的意愿;纳入山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管理;身体健康。
我需要申请工作登记。工作登记所需信息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和创业证明原件(就业和失业登记证明)和第2、3、7页复印件;与劳动合同终止相关的材料;我最近的免冠一英寸照片。此外,有就业困难的人必须在6个月内得到确认。需要到原认定部门重新认定6个月以上的,重新认定后,就业困难人员需将《就业创业登记证》第7页复印件送至登记部门。
申请工作登记的时间是每周三和周四上午。地址是省新建路就业服务局419室。
编者:于涛
标题:就业困难人员可办求职登记
地址:http://www.tjsdzgyxh.com/tyzp/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