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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主岭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实体起步较早,发展迅速。如何更好地支持新的农业经营实体,已经成为城市金融服务农村振兴的一个重要焦点,当地群众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为突破口,在公主岭市试点推广“信用+”金融服务模式,有效解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效促进了农村振兴。
根据公主岭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特点,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发布了《公主岭市金融支持农村振兴战略指导意见》,提出了“促进生产方式转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发展理念,引导公主岭市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广泛收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大力宣传信用知识。2018年,公主岭市金融系统开展了12次宣传培训活动。
经过深入调研,中国人民银行公主岭支行率先建立了金融机构、农经局、金融机构等部门和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土地“三权分离”制度的措施和办法,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和农业金融资源配置,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最大限度地释放了农村劳动力。目前,公主岭市的土地面积约为70%,释放了10多万农村劳动力。
为了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项目的资金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公主岭支行责成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进行了多次调研,开发了“环新农业种植贷款”产品,支持大规模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等农作物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发展。在这种信用模式下,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依托信用信息平台,搜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筛选出信用记录良好的业务实体作为准入客户,根据准入客户的综合情况进行信用评级,然后根据农户的生产规模、资金需求和销售回报核定授信额度。最高信用额度可达1000万元,利率比其他类型贷款低2.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指示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采取“信贷+质押担保”等措施,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利用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中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对农作物收益权进行登记、查询和质押。粮食收获后,公主岭农业商业银行将要求借款人将粮食存放在指定仓库,与借款人签订质押合同,并派内部监管人员对质押粮食进行监管,直至贷款结清;农村商业银行要求经营者为种植项目参加农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提高还款保障;要求主要经营者及其家庭成员(包括子女)承担连带责任,并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将信贷资金分配到借款人的结算账户,监督客户资金的流动,防止资金被挪用;如果借款人的贷款逾期,下一年度的贷款准入资格将被取消。
“信用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模式有效整合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同时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致富。截至目前,已有43家新的农业经营实体与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建立了合作意向,共发放贷款13笔,总额1763万元。
标题:架起乡村振兴“信用桥”吉林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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