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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业内人士获悉,监管部门计划调整和完善信托业务分类体系。信托业务按照信托活动的形式、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特定的业务属性三个层次分为“基金信托”。(金融信托、资金划拨信托)、“服务信托”(证券投资运营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家庭信托、其他服务信托)、“公益信托”据知情人士透露,该业务分类已于2018年下半年向部分信托公司征集,作为《信托公司资本管理办法》的附件,预计将于今年上半年推出。
记者了解到,日前召开的信托监管工作会议指出,今年要推进《信托法》的修订和《信托公司条例》的颁布,推进《信托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以及新《资产管理条例》的《基金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和《资本管理办法》的颁布。
根据公开信息,目前信托业实行八大业务类别,包括:债务信托、股权信托、标准信托、银行间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慈善信托和交易信托。这八种业务分类是在2016年信托行业年会上首次提出的。2017年4月中旬,银监会发布了《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说明(试行)》,启动了8个业务分类的试点改革。
标题:信托业务分类体系预计将调整 划分为三大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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