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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房产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局最近制定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估实施意见(试行)》,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为七个等级,其中六类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
信用信息是这样收集的
根据《意见》,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绩效信息、项目管理和创新信息以及预警信息。
绩效信息的收集主要包括:各级政府的表彰文件;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文件;行业协会的表彰文件;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物业服务企业采用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物业服务项目客户满意度时,应当向企业注册地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年度客户满意度评估意见。
预警信息的收集主要包括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件;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书面通知,以及整改通知文件;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未在规定期限内妥善解决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主管机关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认物业服务企业负有违约责任的案件;违反物业管理行业规章制度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行为。
企业信用分为七个层次
根据《意见》,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aa、aa、A、bbb、bb、B、C七个等级。评级采用综合信用评分系统,信用基准得分为200分,信用评级每年进行一次评估。新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首次进入太原的外国企业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活动或实施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当年不参与信用评级。
190分以上,信用等级为aaa,180-189分,aa,170-179分,A,160-169分,bbb,140-159分,信用等级为物业服务企业,已在工商注册并实施物业管理活动一年以上,如果不参加信用等级评定,将在下一年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降级。
在下列情况下,直接走到尽头,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丙级:企业或项目存在相同问题且被检查三次以上(含三次);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因物业服务企业过错被人民法院列入不可信赖执行人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聘用“黑名单”法人或物业企业总经理及严重不可信的项目经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失信或不良行为。
未参与信用评级评估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在太原市房产局政务网、信用评估系统网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或处理:新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未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六种行为,见黑名单
《意见》严厉查处了直接列入我市物业服务信用档案“黑名单”的六类违法行为,并在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信用评估系统网及相关媒体上曝光。包括:在信用评级评估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擅自退出或终止合同,拒不退出产权项目,且不移交产权及相关材料的;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物业管理委托给他人;骗取或者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本年度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造成重大群体上访等严重不良行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社会影响的。
如果该信用被列入黑名单,将被列为日常监管的重点监管对象,并在媒体上曝光。同时,可根据规定采取其他联合纪律措施。
对于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依法采取激励措施:在各项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加大扶持力度;在项目评标、投标时,可以给予加分等奖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指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本报记者何
编者:于涛
标题:太原市物业企业将按信用分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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