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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培报道,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分销服务”改革,促进外汇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险公司资本结汇便利化的通知》,以促进保险外汇资金的交流。(外汇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并看了02版)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保险公司资金结算审批,实行自愿结算制度。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在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办理外汇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外汇资金的结算。第二,允许保险中介机构收取和支付保险赔款,以结售汇。金融机构应当对结汇或者购汇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符合保险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可以在赔款接收人出具结算委托书的前提下,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代收代缴保险赔款资金结算业务。第三,完善外汇保险业务的事后监管。提高保险机构的合规要求,如报告负面事件。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标题:外汇局发文 推进保险外汇资金汇兑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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