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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县域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

由于软硬件条件的限制,与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的大中城市和成熟地区相比,县域文化旅游产业存在着粗放式建设、分散式布局和低发展水平的现象,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的意识也相对缺乏。要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县域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和发展,必须克服三对矛盾。

推进县域文旅深度融合

——克服分散资源与集中统一发展的矛盾。在县域经济中,文化旅游资源的分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区域分布的分散。在一个县,文化旅游资源集中在一个地方是相当罕见的,它往往分布在县内不同的地区。受地理限制、交通等基础条件的制约,分散的矛盾更加突出。第二,资源类型的分散。单一类型的文化旅游资源在县域内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很少,而且大多是多元化的。历史文化资源、红色旅游资源、自然旅游资源、遗产旅游资源和民族风情旅游资源等不同类型的资源同时并存是比较常见的。要克服上述矛盾,必须树立县域文化旅游资源博弈的理念。要统筹规划,统一步伐,实现县内不同类型、不同区域文化旅游资源的全方位、多层次整合。要自觉服从本县文化旅游资源的整体开发,坚决克服只注重地方利益的思想,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文化旅游资源的潜力,形成相对完整、封闭的文化旅游产品消费链,在提升消费体验的同时,提升文化旅游产业的整合度。

推进县域文旅深度融合

——克服文化资源保护与旅游业深度发展之间的矛盾。文化旅游产品的保护与开发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可能会对文化保护产生影响,文化保护需要限制过度开发。如果我们不注意保护文化和过度开发,我们只能杀鸡取卵,最终我们将失去两者。因此,在保护文化资源的同时,最好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熟悉文化资源,同时促进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可以反馈到文化资源的保护上,从而形成发展与保护良性互动的最佳状态,这无疑是文化旅游整合的理想方式。有鉴于此,为了实现保护与开发的并行,有必要对相关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和立体开发。要挖掘其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讲好文化故事、历史故事和工业故事,实现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的有机整合,提升游客的文化体验;另一方面,要把文化保护意识融入旅游,让游客通过潜移默化的引导积极参与文化保护,把他们培养成文化资源的宣传员、守护者和传承人,从而提升旅游质量,同时传播文化价值。

推进县域文旅深度融合

——克服相似思维和差异化发展的矛盾。目前,县域文化与旅游融合的一个突出矛盾是发展理念高度相似。由于规划水平的限制,相关方案在突出地方特色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例如,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由于资金有限,大多局限于景区旅游的简单理念。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是为了门票、住宿和餐饮的收入,资源开发处于浅层,但相关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却没有得到深入挖掘。例如,在县域文化旅游整合的发展过程中,特色城镇一哄而起,但许多城镇在形成文化特色和巩固历史底蕴方面存在严重不足,而“千城”现象更为突出,导致其缺乏旅游吸引力和文化发展平台及载体,甚至许多成为乡镇房地产的变体,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对于一个地区的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重要的是要明确自己的定位,进而确立开发主题。一个好的主题形象能跟上时代的脉搏,传递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把握游客的心理,打动他们的感情。好的主题是形成竞争优势的最有利工具,而差异是突出主题的关键因素。这就要求在文化旅游整合规划中更加注重挖掘地方特色,打造易于识别的文化旅游产品标识,实现比较优势最大化。

推进县域文旅深度融合

对于县域文化旅游的整合,克服以上三对矛盾可以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和整合,完成差异化和错位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旅游和文化驱动的良性循环格局,从而实现文化旅游深度整合的目标。

推进县域文旅深度融合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作者:何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标题:推进县域文旅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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