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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小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我市将立法保护生态环境。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及其说明。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造福未来、造福现在的事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生态走廊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近年来,我市推进了改善省会城市环境质量的“五大工程”和“五项整治”,并通过全面改善空燃气质量、加强水生态建设、加强绿化和生态建设等有效措施改善了生态环境。
但是,空气、水、土壤、林业等资源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各地各部门存在责任不清、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保护不力等问题。当务之急是出台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条例(草案)》对植被保护、水资源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内容基本涵盖了目前需要规范和解决的问题。
编者:于涛
标题:我市首次立法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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