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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租金引起了广泛关注,房东担心纳税,房客担心租金上涨。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一位人士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事涉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目前仍在研究之中。这不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的。”
据记者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操作方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告》的有关规定,享受住房租金特别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通过远程税务所或电子模板填写《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信息表》,并在每月代扣代缴时发送给扣缴义务人,或在年底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完整录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房屋所在地地址、出租人姓名和身份证类型及号码,或出租人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如纳税人有配偶,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类型及号码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的特别附加扣除。注意保留扣缴义务人签署的《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抵扣信息表》纸质副本,并保留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备查。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可按以下标准扣除: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内注册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城区注册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的登记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房租税减免是这次税费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特别减免可以减轻房客的负担。”如果是这样的话,金融研究所高级宏观策略研究员杨钦勤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但在操作过程中,他遇到了困难,房东不太配合,并担心由于随后加强征收和管理而导致税款返还。这是因为根据现行法律,房地产租金收入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费,但事实上,许多房东并不缴纳租金收入税。然而,这并不是业主不与租客合作处理租金扣除的原因,协助租客处理租金扣除是业主的责任。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的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中可抵扣的税额不含本次租金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在计算转租收入时,应当扣除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和增值税。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在确定计税依据时,交易价格、租金收入和房地产转让收入不得从增值税中扣除。第六条规定,征收上述税种时,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或所得不含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屋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3 .个人所得税暂按个人租房收入的10%征收。”
苏宁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智龙对《证券日报》表示,短期内,税务机关不太可能对房东的租金收入征收所得税。一方面,我国正处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要时期,对租赁收入征税不利于租赁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对房东的租金收入征税将进一步推高租金。但是,从长远来看,房东的租金收入是房产收入的重要来源。随着税收信息的不断完善,对租金收入征税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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