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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业务,细化业务操作,优化监管服务,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落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要求,7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业务处理指引》,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业务处理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多年来,深交所股份转让业务一直运行顺利。2016年发布实施的《指引》在引导相关市场主体规范协议转让、促进协议转让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修订的《指引》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方向,以完善监管和优化服务为目标,全面总结业务办理经验,从市场主体的需要出发,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适当减负、取消。本次投标免除了涉及自然人或境外法人的行政许可文件、协议公证等六项实质性要求,进一步简化了办理材料;二是透明便捷,制定《操作指南》,细化材料要求、参考格式文本和操作程序,为市场主体操作业务提供清晰指引;第三,风险可控,业务相关方的承诺和保证增加,责任主体明确,交易所可以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措施或纪律处分。
新制定的《办理指南》详细介绍了业务办理情况、办理条件、办理程序、联系方式等。,根据不同情况列出了材料,并添加了八个常用的文档参考格式模板。《处理指南》充分吸收了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处理的有益经验,明确了协议转让可以通过邮件处理,同时与此前发布的《关于协议转让处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相关事宜的通知》衔接良好,具体说明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的处理要求,有利于市场参与者高效便捷地处理业务。
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时总结和回应了市场多年来在业务处理中普遍关注的问题,制作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业务问答》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业务一张图》,积极服务于前者,使监管更具温度敏感性,帮助市场参与者更好地理解、遵守和使用规则。(吴)
标题:深交所修订协议转让指引 提供更有温度监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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