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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宋卫平)7月15日,中国(上海)临港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临港新区)正式发布了一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政策来源。该政策将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有效期为5年。

临港新片区推出12条新政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建设

政策中的12项支持措施分为三大支持类别,即支持创新源能力提升、支持创新创业主体发展、支持创新生态环境建设。

为提升政策创新能力,政策提出支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3年内给予新区企业批准的企业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最高限额分别为100万元和50万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包括:鼓励科技成果所有者向新区企业(与转让方无关)许可和转让科技成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按照科技成果实际许可和转让金额的10%奖励科技成果所有者,最高可达5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科技成果的中试、试生产和试运行,在项目提前备案后三年内,给予不超过同一项目总投资50%的资金支持,总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在临港新区完成各类学科科技成果,转化自己相应的科技成果,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前三年在新区实际发生的项目研发支出给予50%的补助,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临港新片区推出12条新政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建设

在支持创新和创业发展方面,政策建议支持小微企业能源水平的提升。对通过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将给予高达项目投资20%的补贴,单个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临港新片区推出12条新政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建设

为支持创新生态环境建设,政策提出,支持知识产权申报,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国际合作创新,支持新区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设立海外技术转移中心、海外R&D中心和海外创新中心。

标题:临港新片区推出12条新政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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