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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0日电-昨天,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华宝香精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343号)显示,2020年7月2日至7月9日,华宝股份有限公司(300741.sz)股价大幅上涨,其中每日涨停时间为5个交易日,达到了两次股价变动的标准。
7月2日,华宝股份的开盘价为37.02元,收盘价为40.87元,上涨10.01%;7月3日,华宝股价收于44.49元,上涨8.86%;7月6日,华宝股价收于48.94元,涨幅10.00%;7月7日,华宝股价收于53.83元,涨幅9.99%;7月8日,华宝股价收于59.21元,涨幅9.99%;7月9日,华宝股价收于65.13元,上涨10.00%。
7月7日,华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在2020年7月2日、3日和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上涨幅度偏离20%,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这是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7月10日,华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在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8日和2020年7月9日的收盘价涨幅偏离了20%,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这是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华宝股份有限公司检查公司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的原因,说明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等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价是否与公司基本面一致,是否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并结合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相关风险。
此外,深交所还指出,自2020年6月以来,华宝股份已经接受了五个特定对象的调查。根据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公司介绍了电子烟和hnb(加热不燃烧)新烟草产品中使用的烟草香料的成分和技术,以及hnb产品中烟草香料消费量的增加。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华宝股份有限公司解释该公司产品在上述新型烟草中的应用。如果有相关产品的销售,说明最近一年和第一阶段的销售额、占公司总销售额的比例和毛利率水平,并结合上述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并说明投资者在公司调查活动中是否有违反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的行为。
以下是最初的关注信:
华宝香精有限公司意向书
成长型企业市场关注函[2020]343号
华宝香精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至7月9日,贵公司股价大幅上涨,每日涨停5个交易日,股价走势标准达到两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请检查贵公司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的原因,并说明贵公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基本面是否有重大变化,贵公司股价与公司基本面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并结合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相关风险。
2.自2020年6月以来,贵公司已接受了5项特定对象调查。根据《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贵公司介绍了电子烟和hnb(加热不燃烧)新烟草产品中使用的烟用香精的组成和技术,以及hnb产品中烟用香精消费量的增加。
(1)媒体提到贵公司属于电子烟行业。请说明贵公司产品在上述新型烟草中的应用。如果有相关产品的销售,请说明上一年度和第一阶段的销售额、占公司总销售额的比例和毛利率水平,并结合上述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请检查并说明公司与投资者的研究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的情况。
请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于2020年7月13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抄送西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部。
同时提醒贵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要求,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担保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我特此通知你。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7月9日
标题:华宝股份借风电子烟暴涨遭关注 股价与基本面是否相符
地址:http://www.tjsdzgyxh.com/tyxw/4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