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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欢迎内地律师来港执业
2003年12月12日 01:09:29
本报记者 郑琳
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何志强、《香港律师》月刊编委会委员黄德胜律师进行了探讨。
据叶成庆会长证实,现在已有更多的香港律师到内地研读法律,或者通过内地和香港大学合作办学的方法在港攻读内地法学院。“而且,这个体数的增长速度是很快的。”
据了解,早在1995年,司法部就曾允许香港律师参加内地的律考。当年共有300名香港律师报名,并有15人最终考试合格,拿到内地的律师资格。“现在,允许香港律师通过合作的形式在内地执业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参加司法部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叶成庆说。
叶成庆告诉记者,早在《安排》签定以前,就已经有39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开设了46个办事处,现在更有上升的趋势。“不过,遗憾的是,内地律师在香港开办律师事务所的目前只有一家。香港是开放的城市,欢迎世界各地来港开办律师事务所。但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律师事务所来港开业,必需经过司法部的批准,而目前司法部只批准了一家。”
“可能是司法部比较照顾香港吧。”叶会长笑着说。
叶成庆希望通过本报记者转达他们的愿望,欢迎内地律师来香港执业。
何志强主席则说:“香港律师加内地律师是很好的组合,最有市场诉求。二者可以客源互补、机缘互补,提升我们共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
采访过程中,3位香港律师还不约而同地希望记者向内地公众澄清一个问题,就是内地大多数人一直认为香港的律师费过于高昂,“其实不是这样的!”
黄德胜律师说,香港律师实行按小时收钱制,这给大家一个误解,好像收钱很贵。其实,和内地的律师事务所按照标的(“标的”,指涉案财物的总价款―――记者注)收钱相比,很多情况下,香港律师的收钱很低廉。
黄律师举了个例子说,比如一宗标的是1亿港元的地产纠纷,由于法律关系并不多而杂,可能香港律师消费10个小时就结案了。香港律师的收钱通常是每小时2500港元,这宗案件的所有律师费为2.5万港元。可同样一起纠纷如果发生在内地,内地的律师事务所按照标的总额的10%来收钱,律师费将高达1000万元。“希望两地律师能够加强了解,加强合作。原来,内地的法律业向来是不开放的,现在内地向香港律师开放了,意义重大。第一步来了,大家都在期待第二步,期待着内地律师能够到香港来,我们再携手走向世界。既然已经从无到有了,相信从一到二会很快到来。”叶成庆最后说。
标题:“香港律师会:欢迎内地律师来港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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