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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给“白衣天使”带来温暖的关怀
在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黄家寨镇,一对医生夫妇从30年前开始在乡下忙于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工作。 新华社发
在柬埔寨英镑湛省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梁皓医生为患者进行了复查。 新华社发
3月31日,两名医生在武汉火神山医院检查了与重症病房相连的排气管的密闭情况。 新华社发
【法眼观】
"伤医事,请到我这里来,划上句号. "
经过4月13日、84天的治疗,陶勇出院了。 这一天,他在微博上写了这样的话。
陶勇,北京朝阳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国内葡萄膜炎治疗行业顶尖专家。 年1月20日下午,陶勇正在出诊,他诊治的男人突然拿着菜刀走进诊室,对着陶勇的双手和头猛砍。 陶勇抢了路逃跑,男性从诊室所在的7楼被追到6楼,被赶到的保安制服戴上了。
那天只有“丧命失去黄泉”,陶勇心悸动。 优秀的青年医生遭遇了这种不幸,从此告别了心爱的手术台,无法给越来越多的患者带来光明,可能很多人都心碎了。 暴力伤害了医生,扰乱了医院的安全秩序,引起了公众的敏感神经,挑战了社会的心理基础。
由新冠引起的肺炎疫情袭来,广大医务人员身着白衣,挺身而出,写下仁医大爱的感人篇章,全社会在爱护医务人员的气氛空之前浓厚。 面对伤医辱医行为,加强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提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把法治方法作为“最美的逆行者”撑腰,才能让“白衣天使”流血流泪。
1、对伤口的医生继续“亮剑”。
“民航医院杀人事件”犯罪者孙文斌被执行死刑——4月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了400多字的消息,吸引了很多人的观察。 这样,关注案件就结束了。 罪犯的伏法,或者能安慰人心,无可挽回的是,受害者杨文老师的生命永远固定在2019年冬天。
凶杀医生,罪魁祸首。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1年到2019年,媒体公开报道了近40名医务人员死于暴力伤医,其中大部分事件发生在诊疗期间或患者住院期间。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年发表的《中国医师执行情况白皮书》,66%的医师亲身经历过不同程度的医疗工作者冲突。
“频发的严重暴力使全体医务人员面临危险,严重挫伤了挽救医务人员死亡的理想信念,严重影响了医疗领域健康秩序的迅速发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所长、附属眼科医院院长毕宏生说。
毕宏生指出,暴力伤医的行为本质上是严重的暴力犯罪,但其危害比常规暴力犯罪的性质恶化和严重。 其对比是特定的群体,因为这个群体肩负着维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的重任。
近年来,中国对伤医、羞辱医、医生行为持续“亮剑”,加大了打击力度。
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9)将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首次纳入集体扰乱社会秩序的罪行,“医骚”现象从此大幅减少。 年10月1日,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解决条例》开始实施,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侵犯、打击医疗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之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28个部门印发备忘录,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实施共同信用惩戒。
作为我国医疗健康行业第一部基础性法律,从今年6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的人格尊严”,“违反本法的规定, 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疫情发生以来,暴力伤医的事情特别引人注目。 今年1月,岳父去世,在医院隔离区,兴奋的柯先生殴打医生高某,受了轻伤。 柯某因挑衅罪被捕了。
某伤医务不久,2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7种伤医行为。 根据通知,“对于犯罪动机卑鄙、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影响差的被告人,严惩,从重刑中满足死刑条件的,坚决。
现在,暴力伤医事件的嫌疑犯与刑法规定的寻找死者、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行为有关。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贾红英教授说:“对医务人员的侵害,无论在疫情预防管理期间还是常态下,在道德和法律上都必须严厉谴责和制裁。”
2、来自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2008年8月6日,中国司法史上第一部《人身保护令》由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颁发。 人身保护令的颁布,对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免受家庭暴力起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2月18日,《关于对医疗卫生人员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的实施意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 参照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规定,该意见确定了医务人员在面临非法侵害危险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将保障措施从事后处罚延长到事前防御,为医疗卫生人员提供各方面的司法保护。 ”。 沈阳中院民一庭长张军说。
张军说,这项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禁止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辱骂、威胁、侮辱、诽谤、压垮、殴打等不法行为的措施。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追踪、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接触被申请人禁止进入申请人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办公区域及其他区域的被申请人侵犯医疗卫生人员的人格尊严,实行威胁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执行,由公安机关、医疗卫生机构、被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合作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2月也颁布了相关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在医务人员面临侵害时48小时内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个消息非常令人鼓舞,从司法层面给医务人员以可靠的安全保障,有助于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 ”。 安徽省政协委员、安徽省胸科医院呼吸二科主任方浩徽说。
在今年的安徽省两会上,方浩徽提出了一项建议,建议人民法院参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条文,向医务人员提供“人身保护令”,并将被申请人裁定为“行为限制人”。 方浩辉告诉记者,他的建议表示目前正在处理中。 “对被申请人来说,是无法逾越的‘橡胶诅咒’,对申请人来说,执法机关的早期介入成为了‘护身符’”方浩徽期待医疗工作者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能在全国宣传实施。
张军表示,人身保护裁定书自送达被申请人时起立即生效,申请人从此宣布是人民法院依法确定保护的对象。 被申请人违反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训诫、罚款或者司法拘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法责任。
3、保障医院安全不仅仅是安全检查
3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的法律草案摆在与会者面前。
这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在当地暴力伤害医务人员,与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相比较而采取的应对措施。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永表示,草案要求医院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规定进入医院的人员有安全检查义务,严格防止各类违禁带物品进入医院,在二级以上的医院设立警务室。
“至今为止,还没有看到比规定案更有力地制定法规。 ”。 中国医师协会法务部主任邓利强认为草案显示了北京对管理医疗暴力事件的决心。 北京阜外医院心脏外科医生孙宏涛近年来为推进医院安全检查而奔走。 医院认为设置安全检查是“治标不治本”,反而增加了医务人员双方对立的疑问,孙宏涛回答说:“他们一直无视一些,杀死医疗是刑事事件,不是“医务人员关系”。”
作为暴力伤医的受害者,陶勇也期待医院的安全检查措施能早日落地。 “安全消耗一定的物资、人力和财力,会给患者带来一定的时间延迟。 但是,只有这样,才能将恶性伤的医疗降到最低。 ”。 陶勇认为,将安全检查写入法案“意味着达成了社会共识”。
“以前,我们的法律法规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方面的规定是大致的、提倡的。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陈云良表示,各地都在摸索用法治方法保护医疗工作者,“这是值得称赞的法治探索”。 他认为,通过更确定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范医务人员双方的行为,维护社会正义的基础,可以期待更和谐的医务人员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近日召开了执业医师法改编主题推进会议,表明医师权益保护是这次修订法的重要复印件。
关于这次伤医,陶勇不知不觉成了公众人物。 “经历了这次灾难,我对医生这个职业、对医学的作用有很多新的认识。 如果不能持续拿手术刀,就必须在眼科工作好几次,组织盲童巡演,给他们生活的希望。 ”面对未来,陶勇的心依然充满阳光。
(本报记者387◇昊)
标题:【要闻】为“白衣天使”带来暖心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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