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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接收快递成为“开门的七大新事物”之一时,与之相关的每一个举动都足以触动人们的心灵。
7月9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快递行业的失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并实施快递行业不可信赖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在经历了上月的“快递员因恶意投诉而下跪”等风波后,中国快递协会秘书长孙康表示,中国快递协会目前正在研究建立不良用户黑名单制度。快递行业的“黑名单”制度在业内和业外讨论不休,随着官方的重视和相关指导的出台,似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监管研究部副主任方希在接受《国家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快递企业的信用体系目前比较成熟,一些标准比较容易实施。最困难的是用户“黑名单”的建立,因为它涉及个人信用问题,在快递行业没有建立个人黑名单的法律依据。
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近了吗?
据国家邮政局介绍,《指导意见》针对民营快递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近期的一些政策措施,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转型升级、创造公平环境、提高保障水平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更有针对性、更切实有效的新举措。
其中,在完善监管措施、营造公平环境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快递行业诚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并实施快递行业不诚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探索对信得过快递企业“绿色通道”、“宽容接受”等便捷服务措施,优先安排政府政策支持。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充分发挥快递行业协会的作用,支持督促会员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推动快递企业开展用户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15年11月,国家邮政局就发布了《关于加强快递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将形成快递行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
同时,建议积极构建诚信激励和惩戒机制,将信用评价得分作为企业和员工实施信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违法乱纪者“黑名单”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和舆论约束。
近四年后,国家邮政局文件中“黑名单”制度的重新出现,似乎也意味着快递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关于《指导意见》中提到的快递行业不诚信主体“黑名单”的实施,一家快递公司的负责人向《全国商报》表示,诚信企业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避免“恶钱赶走好钱”的现象。
同时,他说,这将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价格优势实际上代表了服务质量的折扣。有了这些系统的保障,更多的快递品牌企业可以更加注重服务质量,而不是竞相压价,压缩最终快递员的报酬和保障。
建立“黑名单”仍面临巨大挑战
虽然快递行业不可信赖主体“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已经提上日程,但用户“黑名单”制度的制定似乎面临着更加复杂的问题。
此前,“童渊快递因恶意评价向客户下跪”、“快递兄弟被打”等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快递兄弟的声援,呼吁加快实施快递客户“黑名单”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前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党委书记陈宗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示,有违禁品、恶意投诉和对快递行业不尊重的客户,应该像高铁一样建立“黑名单”制度,快递公司有权拒绝为这些客户提供服务。
在这方面,方希认为,对于快递行业来说,“2c终端”用户的评级工作面临着比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更大的挑战。
他说,其他行业实行“黑名单”制度,类似于“老赖”限制火车和飞机出行,因为已经建立了相应的信用体系,快递协会需要通过一些合理的方式收集基本的信用信息,才能有一定的依据。
此前,有业内人士分析称,目前公众所知的“黑名单”主要是法院系统推出的不可信赖的执行人名单,其依据是最高法的相关规定,并有严格的认定程序,即通过限制公民的自由行动和消费权利来实现司法秩序和司法公正,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方希表示,一些快递公司已经有了自己的“用户黑名单”系统,但要将其列入“黑名单”还需要很长时间。
他认为,快递行业建立用户“黑名单”制度的核心在于如何建立个人信用制度,这必须受到正规法院、检察院或相应部门的约束。
标题:国家邮政局力挺 快递“黑名单”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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