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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不仅再次强调“房子要用于居住,不能用于投机,要实行房地产的长效管理机制”,而且明确指出“不能把房地产作为刺激经济的短期手段。”从7月底到8月初,全国许多城市相继出台了新的楼市调控措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例如,杭州和南京的许多银行提高了抵押贷款利率;合肥明确控制银行贷款、预售资金和容易出现问题的房企的备案价格。
这一轮房地产调控已经进行了近三年,并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一方面,自今年调控以来,全国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和销售增长已经下降到最低点,表明房地产市场泡沫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压缩;另一方面,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增速总体上继续呈下降趋势,一些一、二线城市从根本上扭转了房价过高的局面。
与以往的楼市调控相比,此次调控的复杂性在于各地商品房的供求状况差异很大,存量、增量和潜力也不尽相同。在某些领域,监管时应考虑“去库存化”的目标。就全国而言,“去库存化”确实是“三比一、一减一补”的重要内容。各地落实了中央政府的要求,落实了一市一策下地方政府的主要责任,在实现“去库存”目标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商品房销售面积比最高点下降了约2.2亿平方米,成绩来之不易。但是,无论是观察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过程,还是关注房地产的发展趋势,各地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衡,调控效果在一些地区反复出现,这与一些地方经济对房地产行业的过度依赖有关。
贯彻中央政治局的精神和部署,做好下半年的经济工作,必须坚持“住而不投机”的方向,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需要明确的是,“一个城市,一项政策”是为了更有针对性的监管,而不是为了以短期增长率放松监管。因此,我们不能为了短期经济增长而放松调控,这将导致房地产泡沫和金融风险。
首先,认真梳理本地区现有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改进。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的是落实“无房无炒”的定位,抑制投机性住房投资,防范泡沫和金融风险,使房价合理并向价值方向回归,从而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虽然各地出台的调控措施在内容上有所不同,但大致可分为几个方面,如贷款限制、外部限制、销售限制、价格限制和增加土地供应。贷款限制和贷款限制可以有效地抑制总需求,但也影响到了急需和改善的需求。因此,下一步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类实施。
二是将有效措施纳入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长效机制并非完全脱离各种控制措施,而是在现有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和完善。长期管理机制的实施和建立需要地方政府的参与,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以避免不同地方发生太多变化。此外,要合理规划和部署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第三,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化,尽快摆脱对房地产和土地金融的过度依赖。尽管中国经济面临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压力挑战,但高质量发展的大趋势没有改变。各地要从自身的资源禀赋、区位特征和功能定位出发,抓住机遇,找准位置,积极发展适合自身特点和未来发展方向的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居民消费模式和水平不断提高,加快培育和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赶上优质发展快车。
标题:经济日报:加快“房住不炒”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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