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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8月16日电(记者刘)记者16日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近日发布的《长沙市中小学课外服务实施办法》规定,旨在解决“3: 30问题”的中小学课外服务不应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也不应利用课余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教学,或选修新课程、补课或应试训练。
在课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上,长沙市规定学校要提供多种多样的课外服务。在义务教育阶段,要重点落实“体育与艺术2+1工程”的要求,开放体育与艺术场馆,提供各种体育与艺术设备设施,开展体育与艺术项目培训和咨询,组织体育与艺术专业的鉴定,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的相关要求。各中小学也可以充分利用课余服务时间,结合学生个性和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我们可以因材施教,开展答疑和学科发展训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至于校外服务的组织模式,长沙市规定教师应优先考虑学校的教职员工,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时,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普及工作者、熟练技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课余服务。临时工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学校应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并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证相关待遇。也可以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到学校开展课外服务。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非营利组织提供资金、教师等支持。
长沙还规定,严禁将课余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对于在组织系统中上课的人员,可以集体授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补课,一起查找,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严禁学校、家庭委员会、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违规补课,严禁以校外服务为名乱收费,并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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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沙禁止中小学课后服务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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