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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小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评估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在《纲要》提出的30个项目和42个主要指标中,除6个因统计口径变化或非年度指标无法评估外,还有7个指标,如户籍城市化率、外贸进出口总额、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等。 城市棚户区改造提前完成,地区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等21项指标达到预期进度。 中期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会议结合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调研报告,批准了《纲要》中部分指标的调整方案。一是将地区生产总值目标从4000亿元调整到5000亿元左右;第二,根据人口政策的变化,将自然人口增长率目标从6 ‰以下调整到7 ‰左右;第三,将研究和实验发展基金的投资强度从4%调整到3%;第四,取消三项指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烟尘排放减少,百万吨煤死亡率下降。
编者:于涛
标题:市“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总体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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