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涛)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联合召开了全省国有企业工资决策机制改革动员、部署和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今后,国有企业的工资分配应该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急需岗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逐步提高关键岗位工资市场的竞争力,确保人才得到有效吸引、激励和留住。
据悉,工资总额确定机制是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改革后,经济效益将不再是国有企业年度工资总额的唯一决定因素。改革后,将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战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劳动成本投入产出比、员工工资水平的市场标杆、社会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并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引。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所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此外,国有企业应参照劳动力市场的工资价格和企业的经济效益,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同时,加强对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合理评价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因素的价值贡献,加强员工工资收入与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的紧密联系,从而有效地增加能力和减少能力。
编者:于涛
标题: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启动
地址:http://www.tjsdzgyxh.com/tyxw/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