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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文龙报道,针对即将到来的学季,近日,黑龙江省银监局陆续发布了“学习贷款保险”和“学习保险”的保险消费提示。
据悉,“助学贷款保险”被称为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是银行将借款学生的还款信用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学习贷款保险”有效地扩大了学生贷款的范围,确保了贫困学生获得受教育的机会。
值此新生入学之际,针对想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黑龙江省银监局建议:首先,认真阅读贷款合同和保险合同条款,重点关注贷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第二,学生贷款分为两种类型:学习地和来源地,即通过学生注册的学习学校和教育局申请贷款。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不要相信那些要求支付费用的中介机构,要当心被欺骗。第三,银行投保后,如果借款人连续3个月或每6个月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保险公司将首先向银行支付赔偿金,然后向违约学生追偿。学生应提前制定还款计划,按时还款,以免因逾期影响就业和个人信用信息。
“学生平安保险”是保险公司专门为学校(包括幼儿园)学生开发的综合保险,承担死亡、伤残和意外医疗费用赔偿及疾病赔偿的责任,可以帮助家庭分担学生意外事故和疾病的风险。
黑龙江省银监局提醒消费者,薛平保险虽然是一种低保费、高安全性的特殊保险,但不是国家强制保险。无论是购买薛平保险还是哪个保险公司购买薛平保险,消费者都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者购买。
此外,对投保人的资格和保险金额也有限制。根据《保险法》,未成年学生只能由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投保,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被保险人年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不超过50万元。投保后,你应该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和免责的内容,并了解什么是投保和什么是未投保。
标题:黑龙江银保监局 发布保险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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