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21字,读完约2分钟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意见》指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是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力量。要遵循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律,通过完善制度、提高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构建分类清晰、名称统一、规范科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意见》明确指出,该制度应当改进。建立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对文化课、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进行分类和考核;两类教师均设置为高级职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发展渠道畅通。改进评估标准。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加强师德评价,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分类制定各类教师评价标准,充分体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特点,打破“四只”倾向,注重行业企业实践经验的调查,突出教育教学成果、实践教学和技能培训成果以及教学改革成果的评价;进一步向优秀人才倾斜,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破格考核条件。评价机制需要创新。完善基于同行评议的行业评估机制,加强评委会的组织管理,注重选拔高水平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和高技能人才担任评委;积极培养中等职业学校的独立评价能力,科学界定和合理下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的评价权限。
《意见》指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稳步实施,妥善开展新老人员交接和新旧政策衔接,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严松
标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印发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
地址:http://www.tjsdzgyxh.com/tyxw/16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