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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编辑郭
11月14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公布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重点抓好重点业务、重点改革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和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制度在夯实中央企业基础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央企业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
《实施意见》对中央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监督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突出了以下工作重点。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集团管控、完善管理制度、完善监督评价制度。《实施意见》指出,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机制,中央企业主要领导是内部控制制度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覆盖各业务领域、部门和岗位、覆盖各级子公司的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同时,中央企业要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日常控制。重点关注重点业务、重点改革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和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投资并购、改革重组等重大业务决策前,需要进行专项风险评估。
一些国有分析师表示,这一内容是《实施意见》的重点。许多地方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最近的文件中已经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现在已经上升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级别,重点是实施和评估。
《实施意见》还指出,要加强重要岗位的授权管理和权力制衡。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执行和报告中的权责。
“这份文件力度大、内容详实、考核严格、内容充实,必将掀起中央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新高潮。”上述分析人士认为,“在2012年中央企业经历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波探索高潮后,这一新一轮的内部控制建设将更加注重实效。”
标题:央企将加强内控建设与监督 聚焦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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