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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14日电(记者吴)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恢复税收抵免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纳入税收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信用承诺和纠正不诚信行为得到了修补,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积极构建基于信用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
据报道,信用修复不是一个简单的“干净记录”,也不是一个简单的“退出惩罚”。根据有限修补原则,《公告》明确了情节轻微或无严重社会影响的税收信用失信行为19种,以及相应的修补条件,其中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数据备案等事项15件,直接D级判决4件。从以往几年的税收抵免评估来看,上述情况经常发生,涉及的纳税人范围很广。公告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补税。
税收抵免的修复遵循“申请-受理-反馈-修复”四个程序。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应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并承诺纠正不可信行为的真实性;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信用修复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税收抵免修复完成后,纳税人应根据修复后的税收抵免水平,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以前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得追溯调整。
人民日报(2019年11月15日08版)
标题:明年起税务失信企业可申请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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