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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何)昨天公布的《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律审查办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律审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合法性审计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前,由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法制机构)对决策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计。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律审计,未经审计或者审计失败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需要法律制度审查的包括: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社会风险的;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等。
对于案情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可以组织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也可以对执法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律审查制度不严格执行,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领导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编者:于涛
标题: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需经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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