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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见证券从业者因违反规定和买卖股票而被罚款。
12月4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网站发布的《行政监管办法决定》(证监发〔2019〕6号)显示,发现开源证券固定收益部经理蒋利用其母公司账户非法买卖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64.86万元,罚款259.45万元。
买卖14只股票赚了64万元
根据北京证监局的处罚决定,姜于2011年12月30日取得普通证券业务执业证书,自2015年8月14日起至调查日止,担任开源证券固定收益部部门经理。
2016年10月25日至2017年2月10日,蒋在证券公司任职期间,利用其母亲的“张磨兰”证券账户持有和买卖股票。、
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姜的具体违法事实如下:2015年2月5日在证券北京北三环营业部开立的“张磨兰”证券账户(002945)。自2016年10月25日至2017年2月10日,蒋先后将300万元和306.9万元人民币划入“张茂兰”证券账户,并通过手机进行股票买卖。该证券账户资金主要来自蒋,利用该证券账户买卖“百川能源(600681)”等14只股票,交易金额1985.58万元,利润64.86万元。
北京证监局调查人员于2017年9月1日与其兄弟姜谋江通话后,姜于2017年9月5日变更了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开源证券登记的手机号码,意图隐瞒和掩盖违法事实,干扰调查。
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违法事实包括劳动合同、入账资料、查询笔录、开户资料、交易流向、资金流向、情况描述等,足以证明姜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直接或者以化名、他人名义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
关于北京证监局的处罚决定,姜提出了六点意见,主要是针对他母亲账户中保留的手机号码,他表示该号码仅用于注册账户,不用于实际操作。此外,转到母公司账户的资金与股票的运作无关。
中国证监会驳斥了这些观点
经审查,北京证监局反驳了姜的六点意见。北京证监局指出,姜使用186****5103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因有四:一是蒋在开源证券员工管理平台、合规管理平台、人力资源系统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员工管理平台上的注册手机号码均为186****5103。二、招商银行(600036,咨询公司)、山东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庆银行开户资料中登记的蒋手机号码均为186****5103。其中,招商银行账户是江的工资卡账户;姜在重庆开立银行账户时,在《个人账户开户申请书》上签了“该手机号码为我真实姓名注册的手机号码”。三、“姜某某”证券账户开户信息中登记的联系人为姜,电话号码为186****5103。第四,蒋承认使用186****5103与他在开源证券的同事交流。
综上所述,186****5103号与蒋的职业身份、工资待遇以及日常行为密切相关,足以证实蒋使用了的这个手机号码。姜辩称186****5103被其弟姜使用,未提供证据证明,不影响上述认定。
此外,北京证监局指出,有明显证据表明蒋有权控制“张默然”证券账户:首先,“张默然”证券账户交易流程中存在多个下单手机号码,蒋解释交易流程显示注册手机号码无效。二是蒋使用的186****5103手机号码在本案期间始终出现在“张磨兰”证券账户的交易记录中,蒋在本案期间下指令经营“张磨兰”证券账户的事实成立。第三,根据资金流向情况,有权自主调度资金用于“张磨兰”证券账户的交易。
此外,北京证监局指出,在姜涉案期间,调查人员于2017年9月1日与姜某某通话,之后姜于2017年9月5日变更了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开源证券注册的手机号码,意图隐瞒和掩盖违法事实,干扰调查。它关于资金来源的说辞也是矛盾的。
标题:开源证券员工违规炒股被罚259万 手机号码成调查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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