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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全国股份转让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记者齐豆豆○编辑祝建华
近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徐明出席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并发表了题为“完善投资者适宜性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实施新三板投资者保护”的主旨演讲。徐明认为,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应与资本市场的发展相匹配,尤其是与资本市场的发展、投资者的认知水平和自身情况以及市场产品和风险相匹配。“目前,新三板市场已经具备了降低投资者门槛的现实基础,投资者进入500万元的门槛应尽快降低。”徐明说道。
目前,新三板市场投资者的合适门槛是500万元的金融资产。在解释了这一门槛的初步设计考虑后,徐明认为,投资者的这一高门槛难以满足新三板市场发展的需要,这不仅需要改变,也为降低投资者的门槛提供了现实依据。在它看来,经过近七年的发展,新三板的公司质量、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范程度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也在不断完善和完善。投资者的专业知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有所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和力度不断增强。降低新三板投资者门槛有现实条件。因此,500万元的准入门槛应该尽快降低。同时,徐明提出要进行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宜性安排。
在改善投资者适宜性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制定其他投资者保护措施尤为重要。徐明提出了保护新三板市场投资者的三点建议。
首先,有必要加强全国创业投资基金的法律地位,巩固投资者保护的基础。徐明表示,鉴于新三板上位法依据不足,有必要在证券法、公司法和国务院法规层面进一步明确新三板参与者的性质、定位和具体监管安排,为投资者保护提供基本法律保障。
其次,要借鉴证券交易所的经验,加强新三板的监管安排,增加违规成本。徐明表示,加强对资本市场各参与者的监管,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是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手段。目前,对新三板市场上市公司的监管基础不足,力度有限。例如,《证券法》和《刑法》规定的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大多是针对上市公司和关联方的。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新三板市场上述问题的研究、探索和解决,更有针对性地保护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
第三,要进一步将成熟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和救济渠道运用到新三板市场。具体来说,一是进一步发挥投资中心股权在大幅改善公司治理、完善市场博弈机制中的作用,深化新三板改革,扩大新三板市场的适用范围;二是增加以平等协商为基础、调解机构为补充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渠道;第三,尝试论证新三板市场的判决机制,充分发挥论证判决的优势,通过论证判决宣示法律规则,统一法律适用,降低投资者权益保护成本,提高投资者权益保护效率,更广泛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这是摄影师徐辉
标题:徐明:尽快降低新三板500万元的投资者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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