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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何)山西省中小企业股份制规范化改革工作方案昨天公布。对已完成规范股份制改造并注册为股份公司的民营中小企业,经考核合格后,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50万元,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30万元。

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目前,全省注册为股份公司的中小企业约有1000家,仅占全省255600家中小企业总数的0.39%。大多数中小企业还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企业仍然是家族式管理,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制约了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我省以加快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升级发展为重点,鼓励和引导我省中小企业加快转型步伐。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为改制企业建立储备资源库。对有股权分置改革意愿并具备股权分置改革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及时纳入储备资源库,帮助企业完成规范的股份制改革;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具体指导,帮助企业朝着符合股权分置改革要求的方向发展。

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结合本地实际,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推荐信誉好、能力强、资源丰富、后续服务好的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股改服务,同时做好企业后续上市与上市的衔接工作。同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已完成改制的企业履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引导企业在改制工作中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搞“倒公司”,以股份制改革为契机,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在企业重组过程中,鼓励企业引入外部投资,鼓励员工持股,实现股权多元化。

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当年完成标准化股份制改革并注册为股份公司的民营中小企业,经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50万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企业经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30万元。奖励范围和条件包括: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场所在山西省的中小企业;依法设立,持续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清晰,有能力继续经营;依法监管运营;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入库并完成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并已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企业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材料。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对符合奖励和补充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财政部门发放奖励资金。

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山西产权交易中心作为我省唯一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在推进企业股改、上市、融资和股权托管交易方面具有丰富的中介资源和专业服务能力。我省鼓励企业积极与山西产权交易中心对接,通过培育和辅导四板市场,逐步进入高层次资本市场。

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编者:于涛

标题: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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