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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实习记者尹
宝德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清辉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辉租赁”)目前急于摆脱这一负担,最近被辽宁省证监局以经营中违规为由发出了警告信。
该警示函指出,清辉租赁作为清辉租赁一期专项资产支持计划的原股权持有人,在签订融资租赁业务合同过程中存在未签订《应收账款质押确认书》、《存货回购协议》、《相关确认书》和《承诺书》等问题。
警告信指出,清辉租赁违反《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条。根据《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辽宁省证监局采取了监督管理措施,向清辉祖伦发出了警示函。
宝德股份表示,公司非常重视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及子公司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标准化经营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确保公司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标题:宝德股份子公司庆汇租赁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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