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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相继出台,到第一批企业的验收,再到企业的验收、注册和审批,所有的科技委员会的职称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在我国新旧动能转换和对外开放的关键时期,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对服务新经济、促进国际规则的整合具有重要意义。”万博新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哲6月20日在接受《证券日报》独家采访时表示。
对此,刘哲进一步解释说,金融支持国内经济存在许多结构性问题:如传统商业银行的低风险、硬资产、稳定的现金流等偏好不能完全满足高风险、轻资产的新经济的融资需求;在一些现有的资本市场体系中,对盈利能力和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的强调不能适应新经济的发展特点。与国际通用的股票市场上市和交易规则相比,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些现行制度仍存在“脱节”现象,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国际统一的资本市场体系来吸引国际资本的流入。
“需要注意的是,创新也是一个不断摸索和不断完善的过程,资本市场也不例外。”刘哲表示,科技局仍处于资本市场的“试验场”阶段,在交易制度、上市制度和退市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空仍有改进的空间。下一步是如何进一步建立完善的体系,更好地与国际规则接轨,更好地为新经济服务。
随着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正式成立,这一重大改革任务已经落实。目前,市场各方正在做上市前的准备工作,以促进科技板块的平稳运行。那么,如何保证科技局的顺利运行呢?刘哲认为,关键在于如何确保市场在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发挥决定性作用。
在这方面,她进一步解释说,从审计制度到登记制度的突破降低了对资产和利润门槛等财务指标的严格要求,实现了行政审批和行政干预的事前放松;在这种情况下,当科技股上市进行定价和日常交易时,有必要继续市场定价的思路,摆脱上市定价的惯性约束,并对交易进行行政干预,加强信息披露制度,敬畏市场;之后,在退市制度的安排上,要充分尊重法治,形成依规进出的良性循环。
与此同时,她表示,科技板块新的交易规则和定价机制要求投资者有一个磨合和适应的过程。与此同时,它将不可避免地对现有市场产生影响,这可能会增加市场波动性,并在短期内产生一些投机性交易。这是促进价值市场发现、提高市场关注度和活跃度的过程中的必然情况,在监管合规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宽容是必要的。
从试点登记制度、严格退市等一系列制度的设计,到准备工作和审计流程的加快,资本市场迎来了改革的突破,走出了服务科技创新的“加速度”。
在刘哲看来,科技板块仍在快速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除了考虑国际规则外,还将更适应中国国情和中国新经济企业的需要。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他们会更加熟悉中国资本市场的相关制度,上市的沟通成本和中介成本也会更低。在当地科技板块上市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成本。
同时,企业的发展与中国的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密切相关,也会受到相关政策的影响。本地投资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环境产生共鸣,上市后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会更加顺畅,更有利于发现公司的价值和回报。
科技板块的顺利运行离不开制度的保障。那么,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呢?对此,刘哲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第一,在完善科技局制度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政策的初衷与市场实施之间可能出现的偏差。由于许多科技板块制度都是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拓性探索,从制度突破到实践转化仍有一个过程,市场参与者也会受到原有制度惯性的约束,从而使政策效果低于预期或偏离初衷。例如,“后续投资制度”的初衷是在投资银行和投资者之间建立一致的利益关系,成为风险共担的一方。然而,如果投资银行在实施过程中通过提高利率将风险转嫁给企业,后续投资制度的效果将大大降低,企业的上市成本将变相增加。
第二,重视科技板块支撑体系之间的协调与匹配。例如,注册制度降低了上市公司的上市门槛,拓宽了其融资渠道,但降低门槛并不意味着降低上市公司的合规义务。登记制度需要与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更严格的违规处罚机制和更顺畅的投诉机制相结合,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确保市场法治的发展。
第三,对于科技板块可能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有必要加强投资者教育。例如,在独立发行定价的市场中,突破是股票发行中的一种可能情况,特别是对于一些尚未盈利的企业,或者现金流和营业收入不稳定的企业,很难判断价值中心,价值中心往往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领域,这使得突破成为市场估值发现过程中的一种可能概率,未来也将打破不亏不盈的惯性思维。
“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无利可图的生物医药公司、百济神州、华菱药业等。上市第一天就全部破产。公司未来的股价走势取决于科技企业的“软资源”能否得到充分挖掘和释放。这取决于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是否更加全面、理性和客观,公司的发展预期是否能够被市场所验证。”陆哲说道。
她认为应该高度重视“突破”的情况,并将其作为未来上市定价的重要参考。但是,有必要引导投资者辩证看待。新股是否被突破不一定与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未来股价的走势有关。我们不应该夸大违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减少市场中的非理性交易。
新的制度突破伴随着新的可能交易风险,投资者需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对此,刘哲指出,就上市门槛而言,科技板块的五种上市条件都是“或”,盈利能力、收入规模、现金流和估值规模不需要完全满足,但只能满足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这意味着,未来在科技板块上市的企业可能无法盈利,或者现金流不稳定,或者经营收入没有达到一定的规模,这对传统的估值思维提出了新的挑战。
此外,企业在新经济中的技术迭代周期比一般制造业要快得多,而且绩效的波动性会更强。信息产业的技术更新速度往往遵循摩尔定律。对于不能掌握新经济企业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和估值体系的普通投资者来说,科技板块公司的价值判断可能会出现偏差,这增加了他们投资科技板块的风险。
与此同时,上市门槛的放宽伴随着更严格的退市门槛,如公司核心技术问题和极端负面事件的影响导致持续经营能力的丧失,或成交量、市值、股价、股东人数等指标偏低。因此,投资者应高度重视科技板公司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
在交易系统方面,上市公司前五个交易日没有价格限制,之后的价格限制是20%。与主板和创业板相比,科技板块股价的最大波动幅度是主板和创业板的两倍,因此对于可能出现的集团投资波动应该有足够的风险控制机制。同时,投资者需要注意单笔申报数量、最低价格变动单位、有效申报价格区间、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与主板之间的差异,以避免无效申报,降低交易效率。
标题:刘哲:要重视科创板配套制度之间的协调和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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