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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有资产授权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央企业再次迎来了大分权。
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月5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和下放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重点是授权和下放的5大类35项内容。
专家认为,该名单在下放方面做了很大努力,包括中央企业的批准和混合改革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纳入授权下放名单的范围,并强调股权激励等激励制度不与工资总额挂钩,董事会的权力落到实处,这无疑将带来各种改革进程的大力推进。
权力下放涉及许多方面
《名单》明确了中央企业授权下放的21项内容,中政军为您设定了以下重点:
混合改革:
中央企业审批所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主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除外)。
薪酬和激励机制:
支持中央企业在符合条件的关联企业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实际收入水平不与员工工资总额挂钩,不计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支持中央企业所属企业按照市场化选人、承包经营、差异化薪酬和市场化退出的原则,通过公开选拔、竞争性招聘、公开招聘和委托推荐等市场化方式聘用职业经理人,合理提高市场化选人比例,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支持中央企业所属企业选择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薪酬总水平由相应子公司的董事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参照国内市场类似可比人员的薪酬价格,考虑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业绩、薪酬战略等因素确定。,并与职业经理人谈判。中长期激励机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探索和完善。
对部分符合要求的一级商业企业和二级商业中心企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度。
中央企业审批其科技型子公司的股权和分红激励方案,企业实施分红激励所需费用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本单位当年工资总额的限制,不计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因此不作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的权责发生制。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中央企业审批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股份、协议转让股份、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等事项。
中央企业审批国有股东与其控制的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重组,不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中央企业应当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审批国有控股股东以一定比例或者数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并符合国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要求。
中央企业的审批并未导致国有控股股东控制的上市公司公开征集、转让、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发行证券。
董事会权力:
综合改革试点企业的授权和下放:授权董事会批准企业的五年发展战略和计划,并向SASAC汇报结果。授权董事会按照《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批准年度投资计划,并报SASAC备案。授权董事会决定主营业务范围以外的新股权投资项目。如果总投资规模变化超过10%,应及时调整年度投资计划并上报SASAC。
国有资本投资经营试点企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的落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方向、中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五年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1-3个新的待培育和发展的业务领域。上报SASAC审批后,将被视为主要业务管理。发展成熟后,你可以向SASAC申请将其调整到主营业务。
授权董事会提出5%-15%范围内的年度非主营业务投资比例限额,并报SASAC审批后实施。
在不同层面放松和重新实施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强调,授权和下放不应只停留在企业集团总部,而应“分级放松”,授权和下放应落实到各级子企业或管理主体,充分激发微观主体的活力。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研究员周指出,这份名单直接指向了改革中容易出现的一些痛苦和困难的问题,如工资总额的限制、董事会职权的落实、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制度。随着这份名单的发布,权力下放的力量非常强大。通过授权和权力下放,需要实施最紧迫的企业改革。今后,通过混合改革、股权激励、落实董事会职权等改革,将改善“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大力推进改革措施。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认为,从具体授权内容来看,经过这一轮改革,中央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明显增加,在子公司混业改革、职业经理人的聘用、薪酬激励机制的建立、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内部业务部门并购、债务融资等方面的权限都有所增加。
刘兴国预计,未来央企子公司混业改革步伐将明显加快,内部业务板块整合将进一步加快;子公司职业经理人的数量可能会继续增加,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将会加快,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发展活力将会得到深度激发。特别是对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根据其特殊属性,董事会有权根据需要在主营业务范围之外培育和发展1-3个新的业务领域,这将有助于加快公司投资布局结构的调整,充分发挥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探索和引领作用。
刘兴国认为,对于这次大规模的新授权,为了保证中央企业能够站起来稳定运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必须做好对中央企业行使监督的文章,以免再次陷入“乱一放”的怪圈。在今后的改革中,SASAC应考虑尽快推出中央企业授权的负面清单,即划定中央企业权力范围的红线,并将红线以外的权力交给中央企业自己。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进认为,上市的实质是分散化改革,这将有力地推动今年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和股权上市、选择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的薪酬分配制度和股权分红激励。这份文件的重点是“人”。例如,如果对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的薪酬分配制度,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和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这将有助于调动中央企业下属企业高管的积极性。
华泰证券认为,文件的关键词在于分权,这是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化的关键一步,今年国有企业改革有望取得重大突破。从投资逻辑来看,随着国有企业逐步市场化,国有企业在未来竞争领域将率先受益。例如,国有企业在机械设备、家用电器、食品饮料和汽车等竞争性行业的未来运营效率可能会进一步提高/0/。
激发中央企业改革的动力
关于今天公布的授权下放名单,中国建筑材料总公司和华润集团的负责人接受了钟的采访。
华润集团秘书长兼发言人蓝毅在接受《Be》采访时表示,授权和分权的名单来得正是时候。作为第三批改革试点单位,华润集团在产业进退、结构优化、资本运营、公司治理、管控模式、评价导向、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思考。授权下放名单适时出台,有利于克服集团改革的瓶颈阻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振企业的内生活力和动力。在授权和下放清单中,规定集团总部设在香港、澳门的中央企业在该地区的投资可作为国内投资进行管理。这篇文章对华润集团大有裨益。
长期以来,华润作为海外企业,在内地投资受到行业准入、股权比例、会计和税收标准等因素的制约,限制了其优势和产业布局的发展。蓝毅表示,该规定出台后,将为华润积极部署和大力发展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创造有利条件。在下一阶段,集团将认真解读和利用好这一政策,充分利用该政策带来的红利,进一步明确与SASAC及下属企业的权责界限,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有效发展路径。
中国建材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宋志平表示,该名单重点关注企业关注的重点,授权非常明确。这是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当务之急,解决了“痛点”,企业有了强烈的成就感,感到“解渴”。
宋志平表示,中国建材集团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企业,也将制定相应的授权和分权名单,全面授权董事会运作规范、市场化程度高的企业。集团总部将充分发挥融资、投资和行使股东权利三大功能,加快职能部门和职能定位的调整,努力打造国家物资领域世界级的一体化产业投资集团,完成企业管股权、建材到一体化物资、地方市场到全球布局的三大转变,将集团投资的企业发展成为主营业务突出、技术领先、管理先进、效益卓越、融合适度的专业业务平台。在基础建筑材料、高端新材料、国际工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地质矿产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上市公司,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
集团党委书记、集团董事长徐先平表示,及时发布《名单》对集团三定方案的出台和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各项改革试点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指导意义,也对集团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徐先平表示,下一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改革,积极承接授权和分权,服务国家战略,加大对高端数控机床和战略性新材料的投资;逐步增加对子公司的授权;集团及其各级关联企业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锻炼能力建设,稳步规范运作;支持关联企业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增加市场化选聘的人力;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切实把国有企业改革落到实处。
标题:央企审批混改方案、股权激励方案纳入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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