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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李海南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等12个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将重点解决非法开采、非法开采和加工稀土矿产品等扰乱行业秩序的突出问题。 加大查处力度,着力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对整改全过程进行监督。 认真落实集团管控责任和地方监管责任,实现稀土开采、生产、流通和进出口秩序规范有序,产品价格稳定合理,资源利用绿色化,开发质量持续提升,稀土资源战略支撑作用有效发挥。
稀土被称为“工业维生素”,广泛用于军事、冶金、石化、玻璃、陶瓷、新材料和农业。“中东有石油,我们有稀土”这句话告诉我们,中国有巨大的稀土储量。然而,由于出口价格低、过度无序开采等原因,稀土并没有像石油给中东国家带来财富那样给我们带来相应的回报。
因此,各界“加强稀土保护”的呼声从未停止。然而,由于国际国内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稀土开采过度无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加剧了我国稀土储量的急剧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产地的影响,中国的稀土储量一直存在着南北差异,即所谓的“北方轻稀土(南方重稀土)”。随着一系列保护措施的实施和推广,南北稀土保护格局在区域上趋于平衡。
早在2010年8月,南方五省(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湖南)的15个城市签署了《稀土开发区域监管联合行动计划》,被业界公认为地方政府加强稀土战略资源管理和保护,确保稀土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联合行动主要侧重于平等协商,促进区域间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开展政府部门间的密切合作,推动建立区域联合控制、联合调查的联合责任机制;构建企业共同联盟促进企业集聚共生。
2011年9月,内蒙古包头市、山东省济宁市、四川省凉山州等三大稀土产区联合签署了《孟鲁川三省(区)和三市(州)轻稀土矿产开发监管区域联合行动计划》,决定联合开展本地区轻稀土矿产开发监管行动。在南方五省市签署稀土开发联合行动计划后,这一举措被业界公认为是对加强稀土保护的明确态度,这也表明了中国在稀土保护方面寻求南北平衡的努力。
此外,稀土的保护和监督已经在国家一级明确。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不断打击稀土违法行为,行业秩序不断改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稀土产业的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如一些地区监管不力,非法开采,非法生产日益隐蔽等。订单改善的基础不稳定,开发环境越来越复杂。
据此,《通知》从总体要求、加强关键环节管理、不断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具体措施。目的是实现规范有序的稀土开采、生产、流通和进出口秩序,稳定合理的产品价格,绿色利用资源,不断提高开发质量,确保稀土资源的战略支撑作用能够有效发挥。
为此,《通知》还明确指出,要建立正常的工作机制,依法监管贯穿整改的全过程,切实落实集团管控责任和地方监管责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确保相关工作。其中,在要求地方政府定期自查的基础上,首次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并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在总体要求方面,通知还提出要实现稀土的有序开采、生产、流通和进出口,产品价格稳定合理,资源绿色利用,开发质量不断提高,有效发挥稀土资源的战略支撑作用。
我认为,价格因素及其影响对于整个稀土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至关重要。虽然中国稀土产业在国际稀土产业中拥有首次储存、首次生产、首次使用、首次出口等诸多“桂冠”,但稀土出口价格低一直是困扰中国稀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大顽疾。
不用说,由于出口价格太低,工业企业不得不过度开发以获得高额利润。与此同时,中国工业的无序和恶意竞争再次压低了出口价格。因此,建立国家稀土储备体系,形成统一的稀土开发利用监管机制,对我国来说至关重要。与之相适应,要形成全国稀土矿区合理协调的规范化管理机制。然而,尽管这一机制的形成和启示刻不容缓,却难以加速。毕竟,稀土保护不能指望一蹴而就,而应该随着中国稀土产业的健康发展而长期存在。
标题:强化监管助力稀土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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