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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鸿编辑朱少勇
7月31日,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证监会起草了《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发行操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已公开征求意见。《指引》共有13条,主要对经理人的专业能力、标的指数的质量、指数基金的投资运作以及对交易所交易基金和关联基金的特殊监管要求进行了规范。
中国证监会发布《指引》,进一步规范公开发行指数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相关活动,充分发挥指数基金的资产配置工具,促进更多中长期基金进入市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准则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管理和有效的风险控制要求,要求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健全的风控、完善的技术体系,加强产品开发和运营的全过程管理。
二是加强目标指标的质量管理,对指标组成凭证和编制机构提出明确要求。根据指引,指数名称应准确反映投资方向,指数信息可由公众免费查询,编制方法客观、透明、可验证。同时,指标编制机构需要在专业能力、财务实力、公司治理和技术资源等方面持续有效地保证指标的正常运行。
三是规范指数基金投资运作,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指数基金参与非成分债券投资管理,完善成分债券重大负面事件应急调整机制,规范指数许可费收取,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披露。
第四,加强对开放式指数基金及其关联基金交易的监管要求,明确基金管理人应加强对开放式指数基金认购、上市及其关联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各类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第五,证券交易所应制定上市指数基金自律规则,进一步细化标的指数质量和上市的相关要求。
标题:证监会就指数基金指引 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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