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99字,读完约3分钟

证券时报记者张达

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旧城区改造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政府、居民和社会力量之间合理的转化资金共享机制,包括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转化资金;支持大规模实施旧城区改造。经营实体采用市场化方式,使用企业信用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进行债券融资;吸引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投资和参与。

国务院: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根据《意见》,2020年将对3.9万个旧城区进行新的改造,涉及近700万居民;到2022年,旧城区改造的体制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将基本形成;到“十四五”期末,结合本地实际,力争在2000年底前基本完成需要改造的旧城区改造任务。

国务院: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意见》明确规定了旧城改造的任务。要求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旧住宅区。改造内容可分为三类:基础、改进和升级。改造内容的清单和标准根据当地情况确定。要分清轻重缓急,认真评估资金承受能力,科学编制旧城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不要盲目借钱摆摊。

国务院: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在资金支持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政府、居民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合理共享机制。一是按照“谁受益、谁贡献”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贡献参与改造,研究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造旧城区的方法。支持社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改造,如安装电梯。二是将旧城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基本改造内容。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支持2000年底前建成的旧住宅区改造。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重建资金。第三,支持大规模实施旧城区改造。主要经营者采用市场化方式,利用企业信用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进行债券融资,但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以消除地方政府新的隐性债务。第四,通过政府采购、新设施有偿使用和资产权益实现,吸引各专业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投资于需要改造的各种设施的设计、改造和运营。支持和规范各类企业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的转变。通过"平台+创业单位"的方式,支持发展新形式的社区服务,如养老、儿童保育和家政服务。第五,落实减税免税政策。在旧城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儿、家政等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降低至90%,纳入所得税应税收入;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护理和家政服务的房地产和土地可免征契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登记费等。

国务院: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此外,《意见》还提出完善住宅小区的长效管理机制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住宅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和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建立健全城市旧住宅区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更新机制,促进住宅区改造后的维修和更新进入良性轨道。在配套政策中,《意见》明确了土地配套政策。旧城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房屋和其他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改变土地使用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办理。房地产需要登记新增服务设施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积极办理。

标题:国务院: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地址:http://www.tjsdzgyxh.com/tyxw/5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