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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团体联合会电视制作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团体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行业协会和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电视剧制作成本分摊比例的意见》。《意见》指出,各成员单位和影视制作机构应将演员报酬比例限制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所有演员的报酬总额不得超过制作成本总额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得超过报酬总额的70%,其他演员不得低于报酬总额的30%。如果超过40%,需要相关单位备案并说明。

电视剧行业“限酬意见”发布

近年来,明星的“天价”一直困扰着影视行业。据媒体报道,电视剧《如意的皇宫御爱》中两男两女的总收入为1.5亿元,而圈内几个人气小生的总收入为几千万元。“天价薪酬”导致大量资金流向明星,明星的超常高薪影响了电视剧产业的健康发展。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检查整改的通知》,要求指导行业协会会同大型影视公司努力制定反对“天价”的行业自律公约,并建议各级电视台在电视剧购买和播出过程中不得指定演员,不得在电视剧宣传中过度炒作明星。今年8月,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再次指出“天价”,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和发行机制,禁止广播公司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参照电视剧法规实施综艺节目和网络剧。

电视剧行业“限酬意见”发布

四大行业组织发布的《意见》首次明确了电视剧投入与分配机制中演员的报酬比例。据了解,几个行业协会的成员包括许多知名的影视公司和电视剧行业的演员。行业组织的《意见》虽然主要起到行业自律的作用,但并不是强制性的,它将为官方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提供参考。业内人士表示,《关于电视剧行业自律的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应在法律和政策层面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天价”顽疾。新当选的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胡占凡22日在京表示,明星“天价”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电视剧的发展,这是任何部门都无法解决的,如广电部门、电视台、电视剧制作机构,更不可能由明星自己来解决,必须受到法律和政策的约束。这需要广电、审计、税务等部门下决心,共同制定量化标准和实施细则。秋微

电视剧行业“限酬意见”发布

编者:于涛

标题:电视剧行业“限酬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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