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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挂失)身份证明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号码是每个公民一生中唯一不变的身份证明代码。所以,一旦身份证因丢失而被他人冒用,并办理电话、通讯业务和其他商务事务,就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您的身份证丢失了,并且不幸地发生了上述情况,可以进行登报声明挂失方案采取,也可以利用其他方式采取。第一,报案证明。
如身份证因盗窃、抢劫而丢失,,一旦发现,应立即向警察局报案。警察局出具的报告证明可以有效证明原身份证无效;
第二,补办证明。
如身份证意外丢失,一旦发现,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并出具补办证明,证明丢失的身份证无效;
第三,登报声明。
报纸声明可以作为证明身份证无效的辅助凭证。
公安部已经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次申请丢失和报纸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和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安部表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充。
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假冒使用,身份证所有者应该承担责任吗?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有义务核对人员和证件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标题:身份证丢失了是否需要登报挂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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