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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
提名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目前提名刘涤尘为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专业、教育背景、经验、兼任职务等情况。 提名人书面同意就任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理事候选人(见该独立理事候选人的声明)。 。 提名人认为提名人具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没有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被提名人具有上市公司运营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文件,具有履行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其他独立董事职责的必要经验。 被提名人还没有根据《上市企业高级管理者培训业务指导》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提名人承诺在这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的独立董事资格训练,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二、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以下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则的要求。
(一)《企业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的管理干部辞职或退休后负责上市企业、基金管理企业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败支持廉建设的意见》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企业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况。
三、被提名人具有独立性,不属于以下情况。
(一)在上市企业或者其子公司工作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第一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孩子等。 第一社会关系是兄弟姐妹、岳父、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的1%以上或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发行股票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工作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上市公司实际管理者及其附属公司工作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各自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讨论人员、签署报告的人员、合作伙伴和第一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子公司有重大业务交流的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上级管理者,或者在该业务交流机构的控股股东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上级管理者
(七)最近一年内具有前六种列举情况的人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没有独立性的。
四、独立理事候选人没有以下不良记录。
(一)近三年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过
(二)处于不适合在证券交易所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公开认定期间
(三)最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没有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
(五)在担任独立理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显然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国内上市企业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有比较丰富的会计专业信息和经验,至少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种资格之一。 (本条适用于被指定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会计专家的情况,请具体选择符合哪个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业务指导》,验证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正确,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误解的成分,本提名人完全理解作出虚假声明带来的后果。
在这里发表声明。
提名人: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年6月2日
标题:【要闻】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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