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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8月28日电(记者陈爱平)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近日发布了统一的“红黑榜”旅游诚信标准和奖惩办法,以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旅游的高质量发展,保障游客权益。

长三角统一旅游诚信“红黑名单”标准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征信机构和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发布了《长三角地区市场主体及其相关人员诚信行为认定标准及联合激励办法(试行)》和《长三角地区市场主体及其相关人员严重诚信行为认定标准及联合惩戒办法(试行)》两个区域性文件,主要涵盖旅行社等旅游企业。 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星级酒店和甲级景区,以及上述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和导游。

长三角统一旅游诚信“红黑名单”标准

旅游市场主体需满足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及以上,且三年内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才能被列入“红色名单”,从而获得科技和税收领域的支持。

长三角统一旅游诚信“红黑名单”标准

“黑名单”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旅游市场主体及其相关人员受到吊销旅行社营业执照和导游证的处罚;旅游市场主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由旅游市场主体承担主要责任;旅游市场主体及其相关人员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旅游者滞留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形有六种。“黑名单”主体将面临长江三角洲相关部门实施的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加强日常监管和限制专项资金准入等7类22项联合纪律措施。

长三角统一旅游诚信“红黑名单”标准

“红黑榜”将通过长三角文化旅游部官方网站和“长三角信用”平台发布。

据上海市文化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正在旅游市场营造“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处处受制”的区域信用发展环境。今后,长三角地区将部署诚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推进区域信用标准实施,在行政审批、综合监管、金融服务、行业自律、市场合作等方面实行全过程信用管理和联合处罚;完善长三角旅游信用服务平台的功能。

长三角统一旅游诚信“红黑名单”标准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标题:长三角统一旅游诚信“红黑名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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