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67字,读完约1分钟
(记者荣)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全市已对2362家“散污”企业进行了两轮复检。目前,1962年已经关闭和禁止,394年已经升级。自2018年以来,各县(市、区)政府按照“网格化、账户化、库存化”的管理要求,对“分散化、污染化”企业进行了拉网再调查和动态更新。通过调查和整改,我市建立了“分散污染”企业台账,实施了分类处置和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了“分散污染”企业的认定标准和整改要求。环保执法人员严格依法查处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嫌刑事责任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实现了环保行政执法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高效衔接。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达标要求,严格销户销户,认真落实“两个突破、三个清理”(停水、停电、原料清理、设备清理、场地清理)要求,坚决杜绝被取缔的“分散污染”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编者:于涛
标题:我市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1962个
地址:http://www.tjsdzgyxh.com/tyxw/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