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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燕芬○编辑
受理案件6600多件,总金额超过1100亿元。这是中国第一个证券示范裁判机制,对涉及科技的诉讼实行集中管辖...上海金融法院昨天庆祝了其一岁生日,这也显示了其惊人的增长率。
“上海金融法院作为中国第一家金融专门法院,其成立标志着上海法院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小芸说,上海市金融法院成立以来,制定了五年发展规划,成立了科学技术委员会,试行了注册制度,举办了金融公正国际研讨会,加强了金融审判实践研究,创新了十大工作机制,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
8月20日,在上海市金融法院成立一周年之际,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金融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办的“金融公正与金融改革开放”学术研讨会举行,会议围绕“科技创新委员会和注册制度相关法律问题”和“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的司法应对”两大主题展开。
任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任重道远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市场对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登记制度的认识不断深化,共识不断形成。”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律师陆认为,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登记制度改革,关键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通过监管实现严格的信息披露。
陆表示,在建立以信息公开为核心的科技局和试点注册制度的过程中,一些制度安排显示出优势。例如,在申报的152家企业中,有20家企业选择了无利可图的上市标准,有4家企业选择了无营业收入的上市标准,有2家红筹企业正在申报过程中,有2家企业采用了不同权利分享的制度安排。这些差异较大的企业现在可以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并冲刺科技板块,这体现了科技板块的包容性。
“推进以信息公开为核心的登记制度改革,尽管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任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陆指出,要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科技板块登记制度改革,特别是要真正落实企业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定价、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中介机构检查等方面的既定改革要求和措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他认为,今后要按照改革确立的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注册制下的审计理念,进一步规范成熟市场的最佳做法,落实各方责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断提高三个素质,即提高招股说明书等重要信息披露文件的质量,提高中介机构的质量,提高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
“科学技术委员会和试点登记制度的引入,重新确立了各市场主体的权力和责任,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也给司法审判带来了许多挑战。”上海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林晓妮认为,要从六个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相关审判的专业水平;二是支持证券交易所履行自律监管职能;第三,司法审查标准明确了中介机构的责任;四是探索与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民事赔偿制度,优化代表人诉讼的公告、通知、权利登记和代表人选任程序;第五,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执法理念的统一;第六,加强科技案件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行政罚款和刑事罚款优先用于民事赔偿的制度。
金融审判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
“目前,我国金融业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积累的金融风险将不同程度地以金融纠纷的形式进入人民法院。如何应对新形势下金融风险叠加带来的新挑战,已成为法院工作面临的重大命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桂香说。
他认为,随着新型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出现,给金融风险防控带来了新的挑战,这也是人民法院在当前金融审判工作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研究司法应对机制建设迫在眉睫。在这个问题上,刘小芸介绍了上海法院近年来推进金融审判体制和机制改革的实践。
首先,进行前瞻性研究。上海市高级法院和上海市金融法院在设立科技局和试点登记制度改革过程中,积极响应司法需求,先后发布了专项司法服务保障意见和具体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了适合设立科技局和试点登记制度的审判工作机制。
二是积极推进金融审判体制和机制改革。上海金融法院的成立标志着上海法院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的新阶段。
第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不断完善。《上海市金融法院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规定》的颁布,开创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的新局面。
第四,要充分发挥金融试点的延伸功能,充分利用金融试点大数据平台,加强金融试点运行情况分析等。提示金融风险,提出规范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防范措施和建议,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重大决策提供支持。
标题:上海金融法院1岁了 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 服务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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