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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马美若
言辞必须谈论大数据,行动必须与金融技术相关,这已成为本轮金融供应方结构改革的一个显著特征。从金融供给方结构改革的几个主要要求来看,无论是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做好普惠金融、降低系统性风险,还是促进监管适应新形式、新情况,金融技术都是不可避免的。
在这种背景下,一些专家提出,目前是否存在金融技术普遍化的风险。金融技术是“灵丹妙药”吗?日前,《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他指出,金融技术也具有“双刃剑”的特征。一方面,可以改善和提高金融服务模式和效率,开辟增加金融服务可获得性的新渠道,改善金融交易环境;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重视技术应用的财务风险。
英国《金融时报》记者:在本轮金融供给方面的结构性改革中,金融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一些专家指出,金融技术存在泛化的风险。你认为这个问题怎么样?
周::金融科技的发展对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有助于改善和提高金融服务方式和效率,增加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开辟新的渠道,改善金融交易环境。
具体来说,金融技术的几个重要功能包括:第一,它有助于解决金融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提供可用的信用数据,帮助金融机构提供准确的服务;三是准确提供金融服务所需要素的流通轨迹,方便金融服务进入实体经济;第四,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协同构建市场信息安全体系,为利用大数据进行资源配置提供有效便利;第五,降低了金融服务的成本和风险,方便有效地接触金融消费者群体和小微企业。
当然,金融技术也具有“双刃剑”的特征。应该指出,金融技术不是技术,但其本质是金融。不应低估金融技术操作系统面临的金融风险。互联网支付、金融销售、互联网保险、点对点贷款、股权众筹、互联网信托和消费者金融都依赖于金融技术,但滥用或将其用作掩护可能会加剧这些领域的风险。
英国《金融时报》记者:鉴于上述风险,你认为监管应该如何与时俱进,防范其潜在问题?
周::首先,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确保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取决于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程度,因此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是金融机构的首要服务。为了实现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要求金融机构改善服务,创新金融产品,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
第二,要做好金融监管,必须依靠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及时反映风险波动的监管信息系统,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管理制度,强化监管信用滥用的惩戒机制。
第三是“控制人,监视钱,保护系统防火墙”。
第四,利用金融技术和支付结算机制的功能,及时和动态的监管,在线和离线,国际和国内资本流动的实时监测,使所有的资本流动都放在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视野。
第五,金融去杠杆化。金融风险的来源是高杠杆,去杠杆化是一项长期任务。认真分析中国宏观杠杆率和各部门杠杆率的水平和演变,特别要认真研究高杠杆率与中国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内在联系,把去杠杆化要求作为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长期金融监管要求。
第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金融基础设施是改善金融供给的基本条件。没有这样的基础设施,改善金融供应可能只是空.的一句话金融基础设施还包括信息披露和信贷信息系统技术。运用金融技术,做好金融交易的登记、托管、交易、清算和结算系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这些系统正常运行。
第七,加强科技建设监管。要加大金融监管科技力度,充分发挥监管科技的作用,让监管真正发挥科技的牙齿,用科技手段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准确开展风险监管,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
八是加强消费者教育,加强消费者信用信息管理。让金融消费者珍惜其金融信用信息的重要性。目前,我们主要着眼于通过金融技术创新改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使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服务有更高的可获得性、满意度和获得性,发挥金融“血管”的功能和作用,为实体经济打开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英国《金融时报》记者: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在利用金融技术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的过程中,除了严格遵守监管要求的底线外,还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
周: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要确保金融技术创新带来的各种风险能够得到管理、控制和承受。在引入金融技术时,应从风险防范的角度提高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形成和发展越来越复杂,风险的表现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因此,有必要加强金融科技监管的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机构必须认识到,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影响着金融服务效率的提高,但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也没有灵丹妙药。在推广金融技术时,我们应该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
首先,充分发挥金融技术的优势。根据金融业的经营需要,推动金融技术引领产品和服务创新。坚持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的思路,着眼于实体经济发展中的有效金融需求,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引导金融机构利用金融技术改善民营小微企业、“三农”、精准扶贫、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从而更好地促进金融技术创新推动的发展,拓宽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第二,支持科技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积极运用分布式账户、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设计产品,实现准确、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走技术驱动运营之路,打造优质服务品牌,高效服务客户。
第三,加强金融技术应用的风险管理和控制。遵循“技术中立”的原则,遵循金融业务的本质,加强对金融技术的监管,及时“渗透定性”,防止违规冒用“技术”开展金融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全面开展风险防控合作,加强信息技术风险、外包风险等操作风险控制。运用科技手段建立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持续监控体系,保持系统性风险底线。
标题:用好金融科技这把“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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