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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普惠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呈现出服务主体多元化、覆盖面广的特点。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以大兴安岭为代表的国有重点林区普惠金融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鉴于问题的各种原因,应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
大兴安岭地区的村庄远离城镇和村庄。除一次性投资外,后期设备维护的人力物力成本也很高。商业银行投资后的回报率普遍较低,这使得金融服务资源难以向农村地区扩散。穷人很难找到相应的担保人,融资时很难实施有效的物质保障或担保。金融扶贫风险补偿机制建设不完善,覆盖面小,使用困难,农业保险参与度低,产品少。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削弱了风险分担机制的作用。同时,金融服务和产品单一,难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应该采取综合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要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进而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在企业存款方面,有必要向农村商业银行倾斜,以增强其金融实力,使其能够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应加强减免税政策,提高农村法人支持农业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充分考虑国有重点林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性,明确政策,进一步拓展支农领域。
在贫困地区建立金融服务补贴激励机制,使金融机构能够充分发挥普惠金融功能。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财政扶贫和财政政策,把握贷款投放的重点和条件,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贴息、补贴和激励等政策措施,推动商业银行落实扶贫小额信贷“两免一补、5万元三年以内”的政策要求。积极努力扩大适用人员范围,尽可能纳入林业企业员工,引导金融机构最大限度实现贫困家庭“点对点”金融扶贫。
基于林区的实际,有必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地方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间接提高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同时支持依法征收贷款,打击企业逃废债务,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和补偿制度。大兴安岭正处于森林经济转型时期,重点发展林下经济和旅游业。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上+网下”模式,整合线上线下,创新具有地域特色的金融服务模式,为游客提供衣、食、住、行的全程服务。
改善金融政策环境,降低普惠金融的运行成本。地方政府和林业局要发挥积极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普惠金融风险分担体系,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扩大风险补偿基金池,进一步细化操作规则,确保覆盖所有金融机构,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边远地区发展的积极性。此外,加大农业保险推广力度,推动保险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保险”业务,为农村普惠金融提供保险保障和风险分担。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农民信用信息意识教育。提高低收入人群、下岗林业工人创业者和贫困人群对金融知识和个人信用的认知;二是大力推进边远贫困地区信贷用户和信贷村建设,提高贫困家庭信贷可及性;第三,加强政府与银行的合作,提高政策的有效性。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应与地方政府形成合作机制,发展普惠金融,重点对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标题:综合施策 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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