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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主编
上海证券交易所独家获悉,9月18日,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司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人身保险产品近期监管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报了近期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
这是中国银监会今年发布的第三份个人保险产品报告。与前两份通知相比,本通知首次指出,一些公司在产品备案后没有销售。
根据通知,近日,中国保监会依托中国保险政策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对截至2018年底各人身保险公司2017年产品销售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从统计结果来看,一些公司有相当数量的产品在备案后没有售出,或者销售量极低。7家公司有超过10种零销量产品,6家公司有超过30%的产品零销量。
根据通知,产品销量为零,无论是保险公司主动调整产品计划还是消费者不赞成造成的,都表明公司产品策略不明确,产品管理存在漏洞,产品开发效率低下,也是监管资源的浪费。
中国保监会已明确表示,下一步将把定期对备案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核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对于低产能产品比例过高、产品退出机制未严格执行的公司,将继续采取行业通报、监管谈话等措施,督促各人身保险公司提高产品研发管理能力,提高产品开发质量,开发设计真正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根据通知,银监会已向行业发出两份通知。自通知发布以来,大多数公司报告的产品合规性有所改善,问题也明显减少。但是,一些产品的申报材料仍然存在明显的错误,公司要求不严格;仍有一些产品责任设计明显偏离了保险的定义,产品开发人员合规意识薄弱;仍有一些产品术语不符合消费者的一般认知和行业惯例,容易引发争议。
具体来说,在最近的产品申报中,在产品材料提交、产品设计、产品费率确定、精算假设、产品条款表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利润检验假设中,一家公司的大病保险在头五年的退保率为60%,退保假设明显不合理;如果银行是保险公司的年金保险,现金价值的计算不合理,存在长期保险和短期保险的风险。
对于负面清单或以往问题通报中所列的不合理、不规范情况,银监会将在下一步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所有寿险公司都应仔细比较以前通知的内容,并采取预防措施。主动管理产品开发、销售和回溯的全过程,严格执行相关监管要求,加强产品内控管理,强化合规管理意识,努力主动纠正未通知的问题,绝不重复已通知的问题。
标题:银保监会:部分人身险产品备案后无销量 将定期开展销售情况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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