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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征求意见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函》(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函》),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2020年光伏项目管理政策的意见。然而,最关键的补贴总额和明年的指导电价仍需财政部和发改委进一步明确。
《上海证券报》记者在《咨询函》中看到,2020年,将积极支持和优先支持互联网上的非补贴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廉价项目将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实施,并接入网络进行消费。在其他条件的基础上自我实现;招标项目工作的总体思路、项目管理和竞争性分配办法仍按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分配方案执行,竞争性指导价按国家相关价格政策执行。但是,文件中的几个关键数据被“X”所替代,目前还不清楚,包括:2020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预算总额,家用光伏发电将使用多少亿元,补贴招标项目将使用多少亿元组织项目建设。
众所周知,与光伏产业管理密切相关的三个部委是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其中,国家能源局负责制定招标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负责确定指导电价,包括三类资源领域的指导电价、分布式项目电价补贴、家庭电价补贴及其他相关电价,财政部决定补贴金额和支付方式。目前,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尚未确定2020年光伏补贴总额和指导电价。
“在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各省能源局可参照2019年的经验开展招标前期工作。计划参与2020年投标的项目也可以开展相关工作,避免因准备工作不足而漏报。”光伏行业专家王淑娟说。
她认为,经过2019年的招标实践,政府和企业都已经熟悉了规则,积累了一些经验。因此,维持现有政策是2020年招投标市场稳定发展的最有利解决方案。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函的要求,相关单位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反馈,表明2020年新的光伏政策将于2020年1月1日后出台。
标题:国家能源局发函征求意见 明年光伏竞价沿用今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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