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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鲍兴安
10月21日,《证券报》记者获悉,为加强对金融扶贫资金的监管,加强风险防控,规范金融扶贫资金的动态监控,河北省财政厅近日制定并颁布了《河北省财政厅金融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该规定得到了财政部监控平台和河北省监控系统两大系统的支持。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的发放、发放和支付进行全程逐级监控,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的记录、风险预警、责任追踪和绩效跟踪。
河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扶贫资金动态监测由两个系统支撑:财政部监测平台和河北省监测系统。其中,河北省监控系统集成在河北省金融信息系统集成平台中,具有扶贫资金统筹、全程跟踪监控、项目链跟踪、监控联审签约、嵌入监控规则、问题实时验证等系统功能。通过指标体系电子支付绩效管理模块共享扶贫资金指标、支付、绩效等信息。就数据源而言,它是一个生产系统,就功能而言,它是一个监控系统。同时,河北省监测系统开发了与财政部监测平台的数据对接功能,通过数据的导出和导入实现了扶贫信息的自动对接,从而减少了人工输入量,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河北省监测系统还可以实现预警信息的预处理,有效减少财政部监测平台的预警信息量,提高扶贫资金监测的质量和效率。
(编辑乔传川)
标题:河北省财政厅出台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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