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浩)在我省商业车险三费率改革之际,陕西省保监局昨天向广大车险消费者发出了消费提醒,表示购买车险不应简单地进行价格比较。
山西保监局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商用车保险时,不应简单地根据保费价格选择保险公司,而应更加关注商用车保险消费的保险组合、理赔及时性和客户服务质量。在综合考虑品牌实力、服务网络、保障规划、索赔服务质量和参考报价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选择保险公司。消费者应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汽车保险。消费者在购买商业车险时,有权决定通过哪些渠道购买保险,购买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购买哪种组合产品,并应选择在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机构的正规网点和正规销售人员处购买。
同时,消费者应理性消费保险,提高维权意识。不要相信各种各样的活动,比如买商品送保险,付保险分送保险,买保险送礼物等等。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可拨打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咨询。警惕相关机构或个人利用商业车险改革进行虚假宣传或欺骗,损害消费者自身权益。我们还应该培养和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提高安全驾驶意识。这样,不仅保证了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还减少了事故的数量,从而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待遇。
编者:于涛
标题:山西保监局提示:购买车险不应单纯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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